北京共享單車指導意見再拒電動車 共享電單車頂風運營

2017-04-27 來源:環球網汽車 編輯:王強

  在多次叫停超標共享電動單車投放後,上周《北京市鼓勵規範發展共享自行車的指導意見(試行)(徵求意見稿)》發佈,再度明確本市暫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不過,記者昨日採訪發現,多家共享電單車仍在上路運行,其中有的明顯存在超速、超重安全隱患。儘管北京對電動自行車共享亮出了“紅牌”,但資本助推下,共享電單車不肯輕言退出,還在努力試探在各大城市的生存空間。

  超標電單車上路存隱憂

  此前,本報報道了小蜜單車等多家共享電單車重現北京的消息。其中,一些曾被交管部門叫停的企業再次上路“改過自新”,解決了超標問題。但在城區,仍有不少座椅為斑馬紋樣、名為“電斑馬”的共享電動車存在超速、超重等安全隱患。

  記者昨天先後在奧體公園、北醫三院兩處體驗停放在這裡的電斑馬,騎行過程中將車速慢慢調至最高,儀錶顯示時速達36公里。而根據現行電動自行車的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需要控制在20公里以內。

  此外,在電斑馬的車身上還有個座位箱,裏頭放著頭盔。“這個確實有點電動摩托的感覺了,沒點經驗第一次騎真有點怕。”嘗鮮體驗這款電單車的市民劉先生説。此外,電斑馬也沒有腳蹬,在缺電情況下無法人力腳踏騎行。

  在北醫三院附近的電斑馬取車點,一位女士將電斑馬開鎖後,鉚足了勁嘗試將它抬起挪動,卻發現車輛幾乎紋絲不動。“這車也太重了,我估摸著肯定不止40公斤!”她表示,這款車跑起來想緊急剎車有點懸,還是慢點騎比較安全。

  據了解,電斑馬、小蜜在北京初次亮相就被交管部門叫停,原因主要是不符合《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國家標準相關規定,如電動自行車時速在20公里以內、重量不超過40公斤、可腳踏騎行等。如今,重新上路後的部分電單車仍然沒有解決這些問題。

  當記者就超速一事向電斑馬客服求證時,客服人員稱自家的車符合相關標準規定,並將限速的責任推給了用戶。“雖然我們的車時速可以達到30多公里,但是建議您把時速保持在20公里以內。這個就像汽車上路也會有限速一樣,上路時車主要按規定車速行駛。”客服人員説。

  查閱電斑馬手機應用中的“用戶服務規範”後可以看到,“騎車過程中請遵守交通規則,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不得超速行車,不得違章行駛,不得超載。否則造成的任何人身傷亡、財物損壞均由用戶本人承擔。”

  合標電單車也遇政策風險

  根據相關規定,40公斤以上400公斤以下、時速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由電驅動的兩輪或三輪車稱為輕便電動摩托車或電動摩托車,並且劃入機動車範疇。也就是説,如果電斑馬屬於電動摩托車,那麼駕駛人必須有相應駕照才能騎行。

  但根據北京市交管部門的規定,電動摩托車目前不能上牌,也不可以走機動車道。

  剛剛出臺的共享自行車《徵求意見稿》明確提出,暫不發展電動自行車作為共享自行車,原因是安全隱患大。

  電動自行車與普通自行車相比,車身重、速度快,且需要一定騎行經驗,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和行人都容易受到較大傷害。去年被電動自行車撞傷的白領小胡説,自己腳踝處現在還留著3根鐵釘,得等骨折部位癒合牢固後才能取出。她不敢設想,如果滿街都是共享電單車,還有多少人能在北京街頭放心步行。

  記者體驗發現,另外幾家在城區投放的共享電單車品牌,如小蜜單車、7號電單車等品牌,最高時速分別控制在16到18公里,車型也與普通的自行車相近,車速、車身重量都已符合國標要求。不過,在意見稿發佈後,它們同樣面臨不被監管部門認可的政策風險。

  “我們正在跟交管部門積極溝通,希望監管部門能對共享電單車建立起信心,也給創新事物留一些探索空間。”7號電單車首席行銷官崔曉琪説。

  在全國範圍內,深圳是“禁摩限電”最嚴格的城市,理由是90%的道路未設置非機動車道。今年1月,7號電單車試水深圳被叫停,但兩個月後又獲准在大鵬新區投放,成為深圳探索以共享電單車逐步取代市民自有超標電動車的試點。目前,7號電單車在深圳的停車管理運用了“指定停車點”的電子圍欄技術,不在指定停車點還車,會被加收“非定點還車費”。

  另據了解,共享電單車的入局者眾多,享騎出行、小鹿單車、租八戒、獵吧、ebike、八點到、萌小明等十幾家企業都在觀望試探,甘願冒政策風險加大車輛投放。業內人士透露,由於每個城市對電動自行車有不同的管理細則,在北京不能上路的共享電動車,在其他城市也可能獲得生存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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