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車牌門檻再提高 居住證回執將無法上車牌

2017-04-28 來源:太平洋汽車網 編輯:王強

  近日,廣東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下達了《關於停止流動人口憑居住證登記回執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自2017年5月1日起,廣東各地停止憑流動人口居住證登記回執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在暫住地居住的內地居民,其申辦機動車登記業務的身份證明是《居民身份證》或者《臨時居民身份證》,以及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暫住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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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業務將不能憑居住證回執辦理?

  以後,機動車註冊、變更、轉移、抵押、登出登記業務,都不能憑居住證回執辦理了。不僅僅限于不能辦理新車登記,舊車過戶那些也不行,一定要有居住、暫住證明才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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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1日前已受理的業務怎麼辦?

  對於5月1日前憑居住證回執已受理但未辦結的機動車登記業務,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當地治安、戶政部門或流動人口管理部門的流動人口登記系統進行信息核查,查實後繼續辦理。

  ● 對於提供虛假回執者,將受何處罰?

  看到這,有些司機會動起小心思,既然正道行不通,那我劍走偏鋒,偽造個假的居住證回執説不定也行?想得美!交警會嚴厲打擊此類不正當行為!對申請人提供虛假、偽造的《流動人口辦理居住登記回執》辦理機動車登記業務的,將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公安部令第124號)第五十八條規定處理。

  一、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二、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誌等業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 居住證回執與居住證的差別是什麼?

  我們以廣州為例,來和大家説一説。在國家居住證暫行條例實施之前,來穗人員前往居住地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進行來穗居住登記時即可拿到回執。在很多領域該回執均具有效力,比如購車上牌。

  而現在,發放回執的程式已經延後了半年,初次辦理居住登記僅僅是登記。來穗人員必須居住登記滿半年後可以予以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申請辦證的過程中,會得到一個受理回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制證。也就是説,目前在廣州辦理居住證,要拿到回執至少需要在穗居住半年以上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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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影響有哪些?

  沒買車的看過來

  對於外地的車主而言,如果有購車計劃,請提前辦好居住證,因為歷時最少190天。辦理居住證要先帶齊資料,如: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購房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居住證數碼相片及回執,到派出所進行系統登記,半年後再次前往派出所才能辦理。

  買了車也得及時續期居住證

  有不少朋友買車後,居住證過期就不管了,但實際上説不定哪天還要辦其它機動車業務,所以,還是及時續好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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