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遺擬全面納入學校教育體系

2018-03-21 09:25:56|來源:北京晚報|編輯:李玥

  具有一定專業技術水準的代表性傳承人,可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申報專業技術職稱;將非遺教育全面納入學校教育體系,鼓勵和支持在升學中,擇優錄取擅長特定代表性項目的考生……北京市法制辦昨天(3月20日)在其官網上公佈《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草案送審稿)》,從即日起至4月17日市民可以登錄市法制辦官網發表意見和建議。

  本市目前共有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126個,市級代表性項目273個,區級代表性項目778個。

  加強老字號原址原店保護

  送審稿提出,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調查、研究、展示展演、傳承、捐贈、志願服務等方式,參與非遺保護工作。對在非遺保護工作中做出顯著貢獻的組織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表彰、獎勵。

  對代表性項目集中、特色鮮明、形式和內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區域,依託老城保護和大運河文化帶、長城文化帶、西山永定河文化帶建設,結合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文化名鎮、名村保護,整合相關區域的非遺項目,市文化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專項保護規劃,將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與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有機結合起來,實行文化生態整體保護。

  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統籌規劃,在城市發展規劃中加強對中華老字號及北京老字號原址原店的保護。採取各種措施支持中華老字號及北京老字號企業通過在京外及境外開設門店、設立採購或配送中心等方式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及北京特色文化。

  代表性傳承人可申報職稱

  代表性傳承人享有開展知識和技藝傳授、創作與生産、展示、表演、學術研究等活動的權利,可以享受政府的傳承補助費及其他優惠扶持政策,開展傳承、傳播活動確有困難的,可以向文化主管部門申請支持。具有一定專業技術水準的代表性傳承人,可以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申報專業技術職稱。

  市和區文化主管部門應當對本級代表性傳承人進行定期評估。代表性傳承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義務的,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文化主管部門可以取消其代表性傳承人資格。代表性傳承人喪失傳承能力的,文化主管部門可以認定其為榮譽代表性傳承人,保留相關待遇,重新認定該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

  鼓勵升學擇優錄取非遺考生

  送審稿提出,將非遺教育全面納入學校教育體系。在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間實現學歷教育與技能教育的貫通培養,開設代表性項目相關專業,作為職業教育獎勵專業,實施學費減免等優惠政策。推進與非遺相關的産學研融合和校企合作,引導和支持代表性傳承人通過與高等學校或中等職業學校合作共建、到學校兼職任教、建立工作室等方式創新人才培養模式。

  鼓勵和支持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將非遺納入綜合實踐課程,或者將具有北京特色的非遺知識納入素質教育內容。鼓勵和支持代表性傳承人和項目保護單位參與學校開展的非遺課程,編寫有北京特色的知識讀本。鼓勵和支持在升學中,擇優錄取擅長特定代表性項目的考生。(記者左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