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護“非遺”擦亮古都文化底色
陳濤
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了《北京市非物質文化遺産條例》,這是北京首部關於非遺保護的地方法規。
近些年,全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越來越重視。而擁有3000多年建城史和800多年建都史的北京,本身就是一座文化資源富礦。全市已普查非遺資源1.2萬餘項,其中崑曲、京劇等11個項目入選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産代表作”名錄,入選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名錄者更逾百項。此番制定非遺條例,對保護工作的方方面面做出界定和規範,讓其在法律的保障體系之下運行,可謂應時而生、水到渠成。
作為全國文化中心,北京雖不是國內最早出臺非遺保護條例的城市,但也正因充分借鑒各方之短長,此番出臺的條例特色內容與亮點不少。比如,首次規定了團體也能作為傳承人,這對於很多采取集體共同傳承形式的民俗類非遺代表性項目,不啻于注入一劑強心針。再如,它突破了代表性傳承人和項目保護單位“只進不出”的慣例,實施動態管理,建立退出機制。有退出,才有活力,才能真正實現永續傳承。
非物質文化遺産承載著一個民族和地區古老且活態的文化基因。它從來不是城市的附庸,更非累贅,而是與生於斯長于斯的人們依然有著割捨不斷的情感聯繫、技藝傳承的審美寄託,是城市的無形“招牌”。作為世界著名古都,北京豐富的歷史文化遺産正是北京、中國與世界交往的“金名片”。歷史留給我們豐厚的文化遺産,同樣也賦予了保護歷史、傳承文化之責。如何讓古老的城市不僅僅是“一個卓越的紀念物”,保護非遺無疑大有可為。
對於步入新時代的北京來説,建設全國文化中心,必須保護好歷史文化遺産。這不僅有助於擦亮首都的文化底色,促使文化旅遊、文化創意等領域升級換代,還能讓市民在優秀傳統文化的耳濡目染中,重拾文化自信。這些年,在各級政府主導下,“非遺進學校”“非遺進社區”日漸成為常態,儼然成為京城一道亮麗的文化風景。其實,非遺保護與傳承既需要政府發揮主導作用,也離不開全社會共同參與。此番條例明確構建了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責任體系,既強化政府責任,也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參與非遺保護工作。事實上,惟有充分調動社會各界積極性,打造多主體合作共治格局,努力延展傳承人群,非遺保護才有源頭活水,綿延不絕。
保護非遺,就是在延續民族的文化根脈、守護我們的精神家園,呼喚人人參與其中。期待不久的未來,將有更多非遺傳承團體或個人更積極主動地走進首都的校園、廠區、公共文化空間,將有更多市民、組織自發了解、宣傳非遺文化,更進一步實現優秀文化資源的共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