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_fororder_地方頻道-logo-城市-190x54

未來5年北京將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建租賃房

2017-11-17 09:06:58  來源:中國新聞網  編輯:李勝蘭

  中新社北京11月16日電 (記者 于立霄)北京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管理委員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16日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的有關意見》提出,從今年起的5年裏,北京將供應1000公頃集體土地,用於建設集體租賃住房。 

  北京市規劃國土委相關負責人介紹説,北京市啟動1000公頃集體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是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重要定位,也是加快北京市房地産市場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解決區域職住平衡等問題的重要途徑。 

  根據《意見》,集體租賃住房項目建設應堅持四個基本原則,即符合規劃原則、市場對接原則、只租不售原則、維護農民權益原則。集體租賃住房是農民集體持有的租賃産業(租賃物業),可依法出租獲取收益。不得對外出售或以租代售。堅決杜絕變相開發建設小産權房。 

  根據《意見》,集體租賃住房項目的資金籌措主要包括四種模式:一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自有資金;二是市區住房保障專業運營機構、園區管理機構或簽約租賃的企業支付租金;三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建設用地的預期收益,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獲得金融資本的支持;四是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的方式,與國有企業聯合開發建設。但集體經濟組織在新成立企業的持股比例不得低於51%,且應有保底分紅。 

  社會關注的租金方面,租賃住房的租金水準可統籌考慮區位、配套、市場需求等因素,並參考周邊市場物業水準,與房屋租賃市場接軌。 

  租期方面,鼓勵簽訂長期住房租賃合同,但單次租期不得超過10年。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單次租賃期限不低於3年。但如果承租人要求承租3年或以內的,出租機構不得拒絕。 

  同時,在與公租房的對接方面,集體租賃住房對接市場租戶,也鼓勵躉租作為公租房房源,面向公租房備案家庭或人才配租。 

  業內人士認為,利用集體土地建設租賃房,有利於拓寬租賃住房的建設渠道,有利於緩解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供地壓力,亦有利於促進集體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為您推薦

新聞
軍事
娛樂
體育
汽車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