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丨江西出臺首部農業生態環保法規

2017-05-08 13:41:26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陳晨

  中國環境報訊:記者近日了解到,《江西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這是江西省首部農業生態環境保護地方性法規。

  《條例》針對農用地保護、農用水保護、生物資源保護、農業污染防治、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及農業投入品污染防治、大氣污染防治等分別做出具體規定,明確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職責。

  農用地實行分類保護

  《條例》明確,農用地實行分類保護。根據農用地土壤污染程度,將未污染和輕微污染的劃為優先保護類,輕度污染和中度污染的劃為安全利用類,重度污染的劃為嚴格管控類。

  對嚴格管控類農用地中的耕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劃定特定農産品禁止生産區域,禁止種植食用農産品,調整種植結構或者退耕還林,優先實行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加強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監測

  《條例》要求,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農業主管部門加強農田灌溉用水水質監測,對不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準的污水,應當採取相應措施,防止污染土壤、農産品和地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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