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丨綠色發展有了制度保障

2017-06-16 17:22:38  來源:西藏日報  責編:陳晨

  西藏日報訊:自2016年12月黨中央、國務院印發《關於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以來,西藏自治區全面深入學習貫徹落實中央這一重大決策部署,目前,各項工作正在有序開展。河長制體現了鮮明的問題導向、貫穿了綠色發展理念、明確了地方主體責任和河湖管理保護的各項任務,具有堅實的實踐基礎,是保護河湖生態功能和水治理體制的重要創新,對於維護西藏自治區河湖健康生命、加強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保護西藏的碧水藍天,事關人民群眾福祉,事關中華民族長遠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生態文明建設特別是制度建設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舉措。近年來,西藏自治區在高原環境保護、綠色發展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一些可複製、可推廣的成功經驗和做法,並以制度或法規的形式予以確定。

  環保制度、法規,對每一個公民來説具有強制約束作用。提高環保意識,倡導生態文明氛圍,是一種主觀自覺行為,而環保制度、法規的制定,是一種客觀約束,是管長遠的,是維繫可持續發展重要的制度法律保障。特別是對於西藏這樣一個生態環境還比較脆弱的地區來説,環境保護的制度建設和法規建設,更顯得尤為重要。

  當前,在旅遊産業成為西藏自治區重要的支柱産業的大背景下,我們如何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牢固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處理好環境保護與開發利用的關係,促進生態休養生息、保護青藏高原生態功能?一是要靠理念灌輸,二是要靠制度、法規保障。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重走先開發後治理的老路。

  守住生態安全紅線,靠的是制度和法規;執行環保制度和法規,靠的是強化監督、嚴格考核。因此,我們要依法提高管理水準,建立健全環境保護監督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協調各方力量,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營造全社會共同關心和保護生態文明的良好法治氛圍。

  近日公佈的《2016年西藏自治區環境狀況公報》數據顯示,全區大氣環境品質整體持續優良,拉薩去年有313天空氣品質優良;2016年全區主要江河、湖泊水質狀況保持良好,達到了國家規定相應水域的環境品質標準。生態環境持續改善,環境品質是世界最好地區之一。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好的工作基礎,現在的任務就是要把對生態文明建設的責任擔當,落實到習近平總書記“建設美麗西藏”實際工作中去,為構建國家重要的生態安全屏障作出自己的一份貢獻。(記者 韓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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