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態文明試驗區彰顯治國智慧

2017-06-20 09:58:00  來源:光明日報  責編:陳晨

  光明日報訊:“要實現變革就必須實現更加有效的治理。每個國家的情況各不相同,一個國家不同地區的情況也不一樣,必須因地制宜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在2017生態文明試驗區貴陽國際研討會上,國際諮詢會(IAC)2017外方主席、英國前副首相約翰·萊斯利·普雷斯科特表示,中國設立區域性的生態文明試驗區是“充滿智慧的決策”。

  設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目的——解決生態文明建設的熱點難點問題

  2016年8月,中辦、國辦印發《關於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意見》,綜合考慮各地現有生態文明改革實踐基礎、區域差異性和發展階段等因素,首批選擇生態基礎較好、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的福建、江西和貴州三省為第一批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

  為什麼要設立這樣的國家級試驗區?國家發改委環資司副司長呂文斌介紹了深層次原因:“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水準仍滯後於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制度體系尚不健全,體制機制瓶頸亟待突破,迫切需要加強頂層設計與地方實踐相結合,開展改革創新試驗,探索適合我國國情和各地發展階段的生態文明制度模式。為此,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和‘十三五’規劃綱要明確提出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

  “一方面,我國目前面臨的主要生態環境問題包括區域性大氣污染、土壤污染和流域性水污染防治等,需要針對區域和流域特點給出系統性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我國自然環境具有明顯的地帶性特徵,需要根據不同地區特點和‘山水林田湖’的完整性,制定相應的開發和保護策略——而落實生態文明建設領域的改革任務存在‘部門化’和‘碎片化’現象,缺少相互協調的基於部門授權或環境要素的生態文明‘試點示範區’。”在中國科學院科技戰略諮詢研究院副院長王毅看來,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就是要打破部門的利益格局,統籌推進各類試點示範,解決生態文明建設的熱點難點問題,實現相關改革目標。

  設立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的好處——為制度創新提供綜合平臺

  在不少專家眼中,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可以形成生態文明體制改革的國家級綜合試驗平臺,推進生態文明領域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北京大學城市與環境學院教授王學軍認為,“以前都是各個部門在生態文明的各個領域各搞一些試點示範,比如環境保護、循環經濟等,而這些單獨搞的試驗很難出臺一些綜合性的大生態文明建設政策,存在著先天不足。搞生態文明試驗區,就是要把這些問題都統合起來,包括資源和環境問題,怎樣與經濟協調發展,制度上如何突破……這就給試驗提供了很好的平臺。”

  國家發改委體改所循環經濟研究室主任楊春平認為,國家設立生態文明試驗區不僅與當前的生態文明建設現狀、百姓切身利益相關,也與推動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密切相關。“設立統一規範的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可以將中央的頂層設計與地方的實踐探索有機結合起來,從而引導生態文明建設科學、有序、深入地推進。”

  好處顯而易見,接下來,針對當前我國生態文明建設的一些體制機制瓶頸,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將就熱點難點問題,尤其是一些重大制度開展先行先試。

  在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秘書長、世界自然保護聯盟主席章新勝看來,通過設立國家層面的試驗區進行相關部署、推廣,不僅是中國改革開放最重要的成功經驗,也表明一個負責任、敢擔當的大國“堅持綠色發展、綠色生活,走向生態文明新時代的標誌”。前來參會的國際可持續發展研究院(IISD)總裁兼首席執行官斯科特·維根也對中國政府的作為給予了高度評價:“不久前,我很榮幸地受邀參加了‘一帶一路’峰會,見證了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對國際社會和人類可持續發展作出的許多見諸行動的承諾。相信中國關於生態文明的先進理念和實踐也將在國際社會廣泛推廣,尤其將惠及‘一帶一路’參與國。”(記者 張國聖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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