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推進專人管湖治湖

2017-11-22 09:50:54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鄭思雯

  湖北是“千湖之省”。2014年,湖北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湖長制,探索專人管湖治湖。

  今年1月21日,湖北省正式發佈《關於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實施意見》,要求今年底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湖長制體系,所有湖泊全部由縣級以上黨委、政府領導擔任湖長。

  目前,從省級到鄉鎮級,湖北四級河湖長實施方案正在按計劃壓茬推進。

  “這是武漢166個湖泊的檔案,跟你説,我這兒的資料可能比湖泊局還齊全。”在湖北武漢市環境科學研究院一棟小樓裏,“綠色江城”志願者組織負責人柯志強打開會議室大門,指著靠墻的一排資料櫃説。

  在這兒,武漢的每個湖泊無論大小都有專門的卷宗,記錄著志願者用雙腳跑出的水陸邊界,以及每個湖泊的前世今生。

  2010年,柯志強當選武漢市第一批“民間湖長”,“主管”東湖。第二年,武漢開始推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湖長制。從此,“千湖之省”湖北走上了“專人管湖”的探索之路。

  先行先試,被“逼”出來的治湖策

  為河湖設“長”,走在湖北省治湖前列的武漢市已探索多年。

  “武漢保護湖泊,經過了從向湖泊要空間到預留生態養育空間的觀念之變。”武漢市湖泊局相關負責人説。武漢的城市史,就是一部不斷理水營城的歷史。從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的大規模圍湖墾地、驅水屯田,到上世紀八九十年代起的城市建設大規模提速,城市一直在“向湖泊要空間”。

  湖北省水利廳湖泊局綜合監管處處長張笑天介紹,湖北湖泊變遷可以劃分為兩個時期,一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到上世紀80年代,主要表現為大量圍湖墾田、圍垸防水;二是上世紀末至今,城市建設速度加快,圍湖造城現象大量出現。

  令人痛心的是,湖北四湖地區原有的三湖、白露湖現已全部圍墾成糧田,僅存長湖和洪湖;而武漢市水務局2014年出版的《武漢湖泊志》表明,“百湖之市”武漢,新中國成立以來城區湖泊面積銳減,2/3已經消失。

  湖泊治理現狀的嚴峻形勢,倒逼湖北先行先試,探索更為有效的治湖之策。

  2002年,武漢市施行湖泊保護地方性法規《武漢市湖泊保護條例》,隨後,治湖成為當地水務部門的重頭工作。

  “166個湖泊一個都不能少,湖泊面積一寸也不能縮小!”2011年,武漢率先推行湖長制,每個湖泊有一個網格化管理團隊和聯絡人,包括水務執法人員、沿湖單位、湖泊周邊群眾和志願者。而在中心城區,每個湖泊都有至少兩名分別來自官方和民間的專屬湖長。

  武漢規定,湖長鬚及時發現和制止涉湖違法行為,發現湖泊死魚、水華等涉湖緊急事件或異常情況,須第一時間通知、處置。而對於官方湖長,武漢出臺了考核辦法,對發生惡性填湖事件的區,年度綜合考評“一票否決”。

  2014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將湖長制納入全省“一元多層”發展戰略,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湖長制。同時,在環梁子湖地區的鄂州市、大冶市、武漢市江夏區和咸寧市鹹安區啟動河湖管護創新試點;2015年,在潛江市、仙桃市、宜都市和夷陵區開展了省級河長制試點工作。

  先行先試取得的經驗,為湖北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奠定了基礎。

  守護生態,四級河湖長攜“軍令狀”上陣

  沿湖截污、拆除千畝精養魚池、關停沿岸畜牧養殖場和企業、啟動江湖聯動工程……如今的金湖,碧波盪漾,在一系列治理之後重獲新生。

  “推動金湖綜合治理的抓手,就是湖長制。”金湖湖長、金湖國家濕地管委會主任余紅説,作為宜昌最大的湖泊,金湖曾經芡實遍佈、湖水惡臭,周邊百姓苦不堪言。

  “湖長制就是責任制”,余紅坦言,擔任湖長之後壓力頗大,但為了一湖清水入長江,只能領了“軍令狀”上陣治湖。近年來,宜昌枝江市投資上億元對金湖區域進行環境治理和生態修復,將之打造成如今的國家濕地公園和市民生活休閒平臺。

  不僅余紅,在湖北,從省委書記到鄉鎮長,只要轄區內有河湖水庫,便要上陣做“生態守護者”。

  今年1月21日,湖北省正式發佈《關於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實施意見》,要求今年底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河湖長制體系,所有湖泊全部由縣級以上黨委、政府領導擔任湖長。從責任主體、保護目標、考核機制、治理戰略、水質管理、執法模式等多方面,做到河流、湖泊全覆蓋。

  其中,省級重點抓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條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護名錄的755個湖泊;市縣兩級重點抓長度5公里以上的4230條河流;鄉鎮根據實際情況,把老百姓認為是河流的全部覆蓋。

  湖北的總體目標是,到2020年,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重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長江和漢江水質優良比例都要有顯著提高,通過綜合治理,達到“水清、水動、河暢、岸綠、景美”的目標。

  今年汛期,湖北省委書記、第一總河湖長蔣超良每到一處,都會檢查河湖長制落實工作,詢問市縣鄉三級河長湖長履責情況,察看河湖保護和治理現場。他要求,各級河湖長要既挂帥又出征,堅決避免形式主義。

  河湖長制要取得成效,關鍵靠落實,不僅靠“大河湖長”,更要靠“小河湖長”。目前,從省級到鄉鎮級,湖北四級河湖長實施方案正在按計劃壓茬推進。

  “自己直接分管的湖庫是每週跑一次,全鎮的湖庫至少每月跑一次。”連日跑養殖場,湖北省陽新縣陶港鎮黨委副書記、鎮副總河湖長陳海志對取締湖庫沿岸養殖場有了信心。今年10月,該鎮與所有養殖戶簽訂了終止合同協議書。

  初顯成效,全省濕地面積由減變增

  讓柯志強欣喜的是,今年他所“管轄”的東湖終於甩掉了重污染的帽子,水質達到Ⅲ級,為40年來最優水質。在他看來,這有賴於武漢“大東湖”生態水網構建等百湖(河)水生態環境治理與修復工程的實施。

  不止東湖。在11月11日舉辦的第四屆湖北生態文化論壇上,湖北省林業廳廳長劉新池介紹,湖北濕地面積由減變增,現有濕地面積達2167萬畝,佔國土面積的7.8%,佔長江經濟帶內濕地總面積的12.5%;全省濕地有效保護率提高至40%。

  以河湖長制為抓手,湖北先後開展了水利“補短板”工程、“長江大保護九大行動”、水域岸線專項清理、退田還湖等專項整治行動。

  湖北省委要求,明確每一條河流、每一個湖泊的保護和修復任務,細化工作措施。為此,湖北各地對河湖問題進行了拉網式大摸底,摸準主要問題,分類施策。

  近年來,湖北還先後投資5億元人民幣,組織實施了洪湖、沉湖、龍感湖、網湖等濕地保護與恢復工程,恢復面積達1.5萬公頃。

  為確保河湖長制見效果,湖北嚴格監督考核和獎懲問責,將河湖管理與保護統一納入省委、省政府對省直部門和各地市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以獎代補”資金、幹部實績和任用掛鉤,對成績突出的河湖長予以通報表揚,年度考核結果不合格或連續排名靠後的河湖長,要向上級河湖長作出書面報告,整改不合格的,由上級河湖長約談。

分享到:
  • 聯盟單位中國生態文明網
  • 聯盟單位世界自然保護聯盟
  • 聯盟單位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
  • 聯盟單位世界自然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