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辦國辦印發意見 我國湖泊年底前全面實施湖長制

2018-01-05 16:51:59  來源:浙江日報  責編:陳晨

  浙江日報訊:為進一步加強湖泊管理保護工作,我國將在2018年年底前在全國湖泊全面建立湖長制,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指導意見》4日正式公佈。意見要求充分認識在湖泊實施湖長制的重要意義和特殊性,各省區市要將本行政區域內所有湖泊納入全面推行湖長制工作範圍,到2018年年底前在湖泊全面建立省、市、縣、鄉四級湖長制,建立健全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責任體系,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湖泊最高層級的湖長是第一責任人,對湖泊的管理保護負總責,統籌協調湖泊與入湖河流的管理保護工作,組織制定“一湖一策”方案。各級湖長對湖泊在本轄區內的管理保護負直接責任。流域管理機構要充分發揮協調、指導和監督作用。對跨省級行政區域的湖泊,流域管理機構要與各省區市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強化流域規劃約束,切實加強對湖長制工作的綜合協調、監督檢查和監測評估。

  意見明確了全面落實湖長制的主要任務,包括嚴格湖泊水域空間管控,強化湖泊岸線管理保護,加強湖泊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防治,加大湖泊水環境綜合整治力度,開展湖泊生態治理與修復,健全湖泊執法監管機制。意見要求切實強化保障措施,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建立責任制,強化部門聯動。水利部要會同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加強督促檢查,指導各地區推動湖泊實施湖長制工作。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一湖一檔”,加強分類指導,完善監測監控,嚴格考核問責,實施湖泊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要通過湖長公告、湖長公示牌、湖長APP、微信公眾號、社會監督員等多種方式加強社會監督。(記者 王立彬)

分享到:
  • 聯盟單位中國生態文明網
  • 聯盟單位世界自然保護聯盟
  • 聯盟單位國際野生物貿易研究組織
  • 聯盟單位世界自然基金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