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察高壓”步入常態化

2018-05-04 09:34:54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編:陳晨

  5月3日,生態環境部就大氣污染防治問題約談了山西省晉城、河北省邯鄲和山西省陽泉三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並同步暫停三市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此前,生態環境部密集通報了七起中央環保督察後污染反彈、整改不力以及媒體曝光的重大污染事件。與此同時,首輪中央環保督察近日向社會交出一份靚麗的成績單:短短兩年時間完成了對全國所有省份的全覆蓋,問責人數超過1.8萬人,解決群眾反映的環境問題8萬多個。

  據悉,我國今年將開展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和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從約談、通報到問責,我國環保督察工作正在不斷深入,且始終保持不斷加碼的高壓態勢。專家認為,我國環保督察已經進入建章立制的新階段,下一步應結合環保督察實踐,積極推進環保督察法制化、規範化建設,促進地方政府更好履行環境保護管理職責。

  開展環境保護督察,是黨中央、國務院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工作的一項重大制度安排,3月召開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高度肯定了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取得的顯著成效。

  數據最有説服力。自2016年1月在河北啟動督察試點後,中央環保督察兩年內實現了對全國31個省(區、市)督察全覆蓋。首輪中央環保督察共與768名省級及以上領導幹部、677名廳級領導幹部開展了個別談話,對689個省級部門和單位進行走訪問詢;受理群眾環境舉報13.5萬件,直接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環境問題8萬多個,按程式向省級黨委和政府累計移交移送387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案卷;累計立案處罰2.9萬家企業,罰款約14.3億元;立案偵查1518件,拘留1527人;約談黨政領導幹部18448人,問責黨政領導幹部18199人,其中處級以上領導幹部875人。另據透露,由於中央環保督察移交案卷的整改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因此最終問責人數將遠遠超過1.8萬人。

  值得一提的是,4月下旬以來,生態環境部密集通報了多起中央環保督察後污染反彈及整改不力的事件。4月20日,生態環境部先後通報了湖南省邵陽市威淩金屬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永順縣鴻升紙業有限責任公司、江蘇省鹽城市上市公司輝豐生物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多起環境污染事件。

  此次通報的三起污染事件都是在督察組進駐結束後殺了個“回馬槍”,即進行“點穴式”專項督察中發現的。據了解,針對督察組走了後污染反彈的問題,中央環保督察有意識地開展了“點穴式”專項督察,即針對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問題開展專項督察。據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介紹,根據中央部署,今年還將開展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和第二輪中央環保督察,力爭用三年左右時間再次實現全覆蓋。

  業內人士指出,“機動式”“點穴式”專項督察作為環保督察的一種探索形式,與現有的中央環保督察、省級環保督察一起,構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多層次、多級別的環保督察體系,進一步增強了環保督察高壓態勢,帶動了全社會環保責任的落實。

  據生態環境部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全國已有26個省市按中央模式建立並實施了省以下環保督察機制,31個省份均成立了督察整改領導小組。此外,自啟動中央環保督察以來,全國各省(區、市)已出臺或修訂生態環境保護政策法規、制度標準等240多項;31個省份均已出臺環境保護職責分工文件、環境保護督察方案以及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辦法。

  4月25日,生態環境部部長李幹傑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做《國務院關於2017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時指出,今年將制定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進一步壓實各地方、各部門、各主體環保責任。李幹傑還多次公開表示,正在對首輪環保督察進行充分總結,研究推進有關中央環保督察相關法規的制定工作,把它納入法制化、規範化的軌道。

  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吳舜澤説到, 隨著環保督察不斷向縱深發展,如何使督察更加規範化、程式化、常規化和法治化十分緊迫。當務之急是加快推進環保督察法制化建設,以行政法規的形式明確環保督察基本制度、工作程式、責任機制等,使環保督察工作有法可依。吳舜澤等專家進一步指出,可以探索出臺國家環境保護督察條例,構建包括監督檢查權、督察督辦權、問責權等在內的環境保護督察權力體系。(記者  吳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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