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 助力美麗中國建設

2019-01-09 13:38:32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陳晨

  中國環境報訊:生態環境問題在某種程度上也是體制與制度問題。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系,統一污染防治監管職責,可以通過釋放制度紅利,在降低監管成本與難度的同時,提高品質與效率。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2018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 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進一步明確“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並從生態環境監管體系、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和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5方面做出具體部署。可見,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已成為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現美麗中國目標的重要抓手,對其進行改革完善具有重要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對解決我國面臨的生態環境問題、實現生態環境治理能力現代化、促進環境經濟社會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生態環境問題在某種程度上也是體制與制度問題,疊床架屋、九龍治水的制度體系難以應對愈加複雜的生態環境問題。改革生態環境監管體系,統一污染防治監管職責,可以通過釋放制度紅利,在降低監管成本與難度的同時,提高品質與效率。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有利於解決環境資源的産權不明晰、價格形成機制不完善、市場機制無法有效配置等問題。健全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有利於強化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法律依據,消除不同部門“依法打架”的弊病。強化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有利於滿足生態環境部門在科技、物質、人才等方面的履職需要,確保能力同任務相匹配。構建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可以為各類環境社會主體提供多元化的參與平臺和機制,有利於保障社會組織和公眾的參與權和監督權。只有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才能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化解環境社會風險,實現高品質發展。

  在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中,監管、經濟政策、法治、能力保障和社會行動5個子體系既相互支撐,又相對獨立,是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制度保障。一方面,監管體系、經濟政策體系、法治體系、能力保障體系和社會行動體系間相互支撐、協同增效,共同構成完整嚴密的制度體系。例如,環境信息公開是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監督的前提和基礎,科技、資金、人才等方面的加強與改善,也會對監管、經濟政策、社會行動等體系的優化産生促進作用。另一方面,各體系又相對獨立,側重點各不相同。完善生態環境監管體系,使監管者和所有者相互獨立,是強化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統一監管的必然要求,有利於完善監管制度、強化監管能力,確保生態環境品質數據準確。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經濟政策體系,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資金保障,必須建立持續、穩定的財政資金投入機制,充分發揮好市場機製作用。改革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為保護好生態環境提供法律支持,創造“不想污染、不能污染、不敢污染”的剛性約束。完善生態環境保護能力保障體系,為建設美麗中國提供科技、信息、物資和人才隊伍,更好地提升生態環境保護能力。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社會行動體系,鼓勵社會組織、公眾等與政府一起勠力同心、相向而行,實現美麗中國全民共建,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奠定群眾基礎。

  當前,生態環境治理體系的改革完善工作正有序推進。經濟政策體系方面,經過多年的探索發展,基本建立了環境經濟政策體系,環境保護稅、生態補償、綠色金融等一系列重點環境經濟政策也取得突破。法治體系方面,我國已形成由《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近20部法律組成的相對完善的生態環境法律體系,尤其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人大還對部分法律進行了修訂,增強了法律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監管體系方面,新組建的生態環境部整合了相關部委的生態環境監管職能,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正在推進,覆蓋全面、科學合理、天地一體、部門協同的現代化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初步形成,但與監管要求依然有一定距離。能力保障體系方面,環保投入逐年增加,但佔GDP的比重尚需進一步提高,大氣污染成因、水體治理、土壤防治等領域的重大項目科技攻關有序推進,但核心科學與技術問題仍需進一步破解。社會行動體系方面,各類環境社會主體發展的制度體系尚不健全,參與的渠道和機制仍然單一。

  改革完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要在繼續保持經濟政策體系與法治體系優勢、推進監管體系和能力保障體系建設的同時,著力彌補社會行動體系這一短板。一方面,應繼續保持優勢,進一步完善環境保護稅、生態補償、綠色金融等經濟政策,更新修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長江保護法等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另一方面,要奮勇直追,推動監管改革工作儘快落地、生態環境監測網絡體系加速建成,環保投入繼續加大,科技研發力度不減。要著力彌補社會行動體系的不足,通過建立健全環境保護宣傳教育體系調動人民群眾的力量,使其把建設美麗中國作為共同參與、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事業,使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價值觀念。通過扶持與激勵、監管與約束等多種手段,促進各環境社會主體在相關法律與政策的框架內加快發展。建立多元化公眾參與平臺,暢通和完善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途徑、方式和機制,將建設美麗中國化為全民自覺行動,通過參與環境品質改善進程,提高人民群眾對政府執政能力的滿意度,增強環境品質改善帶來的獲得感。

  新思想引領新時代,新使命開啟新征程。當前,必須通過改革完善監管、法治、經濟政策、能力保障、社會行動等制度體系,構建覆蓋生態環境保護全方位、多角度、立體化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讓全國人民積極行動起來,共同繪就青山綠水、詩意棲居的美麗中國畫卷,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作者單位: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 郝亮 郭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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