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類步入“強制時代”

2019-06-28 09:44:42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陳晨

  中國環境報訊:6月25日,《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修訂草案)》初次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將現行法律中“生活垃圾污染環境的防治”從一節升格為專章,並明確提出國家推行生活垃圾分類制度。自7月1日起,《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正式實施,開始普遍推行強制垃圾分類;北京、江蘇、廣州、深圳等地已相繼啟動制定修訂相關地方法規。由此可見,我國垃圾分類正在納入法治框架,並邁入“強制時代”。

  垃圾圍城,是困擾我國城市管理的一大難題。解決垃圾圍城問題,首先必須做好垃圾分類,一方面實現垃圾資源化、減量化;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防止有害垃圾因不當處理,導致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筆者認為,人人參與垃圾分類、人人都能正確進行垃圾分類,是突破城市垃圾困境的關鍵所在。但是,垃圾分類雖然推行多年,成效一直不明顯。開展垃圾強制分類,並逐步實現全覆蓋,具有現實緊迫性。

  以北京為例,早在1957年就率先提出垃圾分類的理念,1996年推出了第一個垃圾分類試點小區。但時至今日,北京公眾分類投放垃圾的自覺性和參與率仍然較低,廚余垃圾正確投放率僅有兩成。經過多年的宣傳引導,為何沒有形成垃圾分類全民參與的局面?原因之一就在於缺乏硬手段,只靠軟約束很難讓人自覺而為。

  相反,強制手段的倒逼作用更為明顯。比如,對杭州海底撈紹興路店垃圾分類不規範的問題,清運人員多次指出並建議整改,但店家總是無動於衷,城管局採取責令限期整改、否則“拒運”的強制措施後,立馬見效。而且,從日本、新加坡等國家的經驗來看,強制也是確保垃圾分類高效推進的有效手段。

  筆者認為,在垃圾分類的工作上,強制推行與鼓勵引導,應雙管齊下,二者不可偏廢。

  此前國內垃圾分類鼓勵引導效果不佳,垃圾分類宣傳引導粗放、泛化也是原因之一,僅停留在一般口號上,做得不夠細、不夠實、不夠精準。近年來,隨著環境理念的普及,絕大多數公眾都知曉垃圾分類的重要性,也有參與垃圾分類的願望,但究竟該怎麼分、往哪放?在一項調查中,有一半人認為霉變香菇幹是幹垃圾,另一半人認為是濕垃圾。可見,不少人進行垃圾分類,還處於靠“猜”狀態。因此,解決公眾垃圾分類參與度不高、分類準確率低的問題,需要切實改進引導和鼓勵方法,下繡花功夫,做貼心服務。

  首先,制定統一的垃圾分類和投放方法,完善收集處理流程,並通過公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廣而告之。當前,各地垃圾分類的標準不一致、回收箱形體與標識不同,公眾從一個城市到另一個城市後便不知如何下手。要增強垃圾分類的準確率,必須降低分類投放難度,讓垃圾分類簡單易行。

  其次,推出多種可供選擇、方便參與的鼓勵辦法。比如,在超市、大賣場建立玻璃瓶等包裝物、廢舊電子産品回收體系,將回收物折算成貨款,公眾可以在購物的同時順路完成廢棄物分類投放。再比如,江蘇揚州、句容等地推出“互聯網+垃圾分類”數據平臺,市民可以利用垃圾分類積分兌換生活用品;廣東東莞將回收的廚余垃圾轉化為有機肥,免費提供給公眾養花等。

  第三,加強宣傳,讓公眾了解當前垃圾圍城的嚴峻形勢,明白垃圾分類的好處,從而知曉自己做出的環保貢獻,使之産生參與建設清潔文明城市的成就感、榮譽感。同時,還可以開展形式多樣的互動交流活動,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從而讓垃圾分類變為每一個人的習慣和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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