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光污染 行動莫遲緩

2019-07-08 09:54:37  來源:人民日報  責編:陳晨

  晚上開車,會車時被對面來車的遠光燈晃花了眼;大半夜,附近大樓的燈光照得家裏猶如白晝;艷陽天,大廈玻璃幕墻反射的強光讓人眩暈。這些,都是生活中的光污染。

  在一些地方的網絡問政平臺,光污染投訴舉報較為突出。目前,防治光污染需要做的工作還不少,包括細化相關規定、提升認知程度等。

  “這家店立了三塊招牌,一到晚上就全部點亮,讓人沒法睡覺。”一年多來,四川成都市保和街道辦一位居民深受光污染之苦,反復投訴後,城管、街道辦和物業等多方努力,終於讓商家降低了燈光亮度並縮短了亮燈時間。

  玻璃幕墻、霓虹燈、遠光燈、景觀燈等,如果使用不當,都有可能造成光污染。資料顯示,建築過度反光或夜間過度照明,不僅會影響人的睡眠、視力、情緒,甚至會擾亂動植物的生存環境。

  光污染擾民 網絡平臺投訴多

  “附近廣告牌給小區造成了較嚴重的光污染,影響居民夜間休息。綜合執法中隊對該商家下達了限期整改通知書,商家已經將其中面向小區一側的招牌斷電。”前段時間,家住成都市武侯區福錦路的陳志通過網絡問政平臺投訴附近的光污染情況後,收到了整改回饋。

  在成都,光污染引起廣泛重視源於2017年發生在當地的一場交通事故:一輛貨車在與一輛麵包車會車時使用了遠光燈,導致麵包車撞死路人。後來,交警認定貨車司機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除了被扣分、罰款,還需承擔致人死亡的民事賠償責任。

  “光強度過大或在黑夜中頻繁閃光,會引起暫時性光敏感度下降,眼睛會短暫地看不見。”成都愛爾眼科醫院專家肖志全告訴記者,“在都市生活的人們大都有過類似困擾,只是人們很少將其與光污染的概念聯繫起來”,諸如住處附近徹夜通明的裝飾燈光、對面來車的遠光燈等,若引起視力不適或者影響情緒,都可以説是光污染。

  “多數人經歷的光污染,都能被歸為擾民、違反公德的範疇。引發人身財産損害的嚴重光污染會産生民事甚至刑事責任,其他的處理方式大多以投訴為主。”成都大學法學院副研究員張蓉通過調研發現,在當前網絡問政制度日趨完善的情況下,通過地方論壇、問政平臺等網絡平臺投訴,是多數人面對光污染的主要維權手段。

  專家建議細化相關規定 加強引導宣傳

  “從目前各投訴平臺解決問題的方式來看,光污染問題主要按照城市管理、鄰裡糾紛調解等模式處理。”張蓉表示,環保法規定,發生光污染糾紛可通過協商解決,或請求環保部門處理。在環境民事訴訟方面,我國尚未制定專門法律對光污染情況作出細緻規定。

  “生活中的光污染糾紛,多由城市管理部門調解或責令整改。”張蓉表示,由於光污染造成的損害難以量化,而且往往非常輕微,很少由環保部門直接介入,而是由城管、公安等部門管理。

  光污染治理,並非完全無章可循。西南交通大學政法學院副教授徐興祥告訴記者,現行的法律體系中,涉及交通、建築等領域的管理規則,實際上已經對光污染有所涉及。比如《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程》對公共照明設施的強度作出了規定,《交通技術監控成像補光裝置通用技術規範》也對電子警察的補光強度作出了規定。

  徐興祥建議,可以對這些專門領域的規定作出與時俱進的修改,對光污染的規定進行細化。在立法以外,各部門應該通過對光污染行為的執法方式加強引導和宣傳,從法律和社會公德兩方面,來敦促人們真正了解防治光污染的理念。

  改進材料 科學管理 建築類光污染可大大減少

  目前來看,光污染治理還有許多工作要做,一些地方已在進行有效嘗試。

  走進成都高新區文化中心建設項目的工地,鋼筋焊接作業隨處可見。在樓層較高的焊接點,搭建著幾處黑色防護棚。項目總工楊伊浩告訴記者,在超高層建築進行鋼結構、幕墻鋼龍骨等高空焊接作業時,會因弧光外泄造成光污染,而在焊接區域外部搭設焊接防護棚,能有效防止這類情況産生。

  “我們規定,現場大燈高度不能超過工地圍墻3米,燈具需帶遮光罩,照射方向也不能朝向周邊居民區。”楊伊浩表示。

  “目前建築項目本身也比較注意玻璃幕墻的問題,尤其是超大建築。”成都市金花橋街道辦綜合執法大隊負責人李波告訴記者,地方建委、街道辦等部門對屬地內的施工項目做安全提醒時,都會強調光污染、噪聲污染等防治。

  楊伊浩表示,為減少光污染,現在的玻璃幕墻許多采用毛層玻璃,可見光反射後,即使正眼盯著看也不會不適,“一些超高層、大型展館等項目還會採用雙層玻璃,在內側貼上深色吸光材料,避免反射光影響附近居民。”

  有業內人士表示,通過改進材料、科學治理,建築類光污染不但可根治,而且能兼顧美觀。通過諮詢成都多個街道辦的綜合執法部門。目前關於光污染的幾大類投訴中,建築幕墻類投訴近年來有所減少。(作者 張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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