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試行全流域上下游水質生態補償機制

2019-10-25 10:02:07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陳晨

  “水質改善,我給你補償款;水質惡化,你要付我補償金”。由於水質改善,今年初,浙江省金華市磐安縣獲得1794.7萬元的流域水質生態補償款。這是2018年1月,《金華市流域水質生態補償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補償辦法》)和《金華市流域水質生態補償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補償細則》)實施以來,首次落實的流域水質生態補償款。

  據了解,《補償辦法》和《補償細則》是金華試行全流域上下游水質生態補償機制的體現,旨在通過推行“誰受益、誰補償”的方式,強化各地流域水環境保護屬地責任,持續改善流域水質。

  行政性變市場化 縱向獎懲變橫向補償 破除原有機制弊端

  一葉輕舟,雙溪泛遊。當年,詞人李清照站在金華郊外深情咏吟的美景,如今身臨其境,風光再現的背後是金華治水實現全流域Ⅲ類以上水質的生動寫照。2016年出臺的《金華市流域水質考核獎懲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獎懲辦法》)和《金華市流域水質考核獎懲實施細則(試行)》(以下簡稱《獎懲細則》)便是金華市治水“法寶”之一。

  作為全國首個市縣兩級 “雙向補償”的流域水質考核獎懲制度,《獎懲辦法》和《獎懲細則》試行兩年來,金華市財政已支出1.25億元,獎“好水”,罰“差水”,很好地督促了各地水質穩定提升。

  但是,隨著水質不斷提升,2016版《獎懲辦法》和《獎懲細則》較低的獎勵門檻和懲罰標準,使得符合獎勵條件的縣(市、區)越來越多,而應予罰款的地方卻越來越少,激勵、倒逼的作用日趨減弱,已不能滿足新時期鞏固提升治水成果的需要,不能成為高標準推進治水工作的高效“指揮棒”。

  為切實發揮激勵、倒逼作用,金華制定實施了2018版《補償辦法》和《補償細則》。“2018版《補償辦法》和《補償細則》的制定實施,把過去上級對下級考核式監管,融入了下游屬地對上游屬地的自髮式監督,直接關乎水域流經縣(市、區)的經濟利益,能更好地調動全域治水的積極性。”金華市治水辦(河長辦)相關負責人説。

  評價更嚴 標準更高 聚焦水質持續改善

  2018版《補償辦法》和《補償細則》具體是如何規定的,又有哪些創新呢?

  更聚焦于水質持續改善。2016版《獎懲辦法》規定,水質達到Ⅰ類、Ⅱ類的斷面有獎勵,而達到功能區要求的Ⅲ類斷面水質改善情況只需與去年同期相比,濃度好轉50%以上就有獎勵,比去年差也不用罰款。而2018版《補償辦法》則明確,對於水質達到Ⅰ類、Ⅱ類的斷面及達到功能區要求且水質相比前三年保持穩定或好轉的Ⅲ類斷面,下游縣(市、區)人民政府給予上游縣(市、區)人民政府經濟補償,水質越好得到的補償金額越大;反之,水質超標或雖然達到功能區要求但水質變差,上游則需要付給下游補償金,水質越差付出的補償金額也越大;其中市界出境斷面實行市人民政府與縣(市、區)人民政府進行“雙向補償”和“兜底補償”。

  不僅把水質變化的時間跨度從一年增加到了三年,而且2018版《補償辦法》還體現出了“改善多多補、惡化多多付”的理念,避免了有的地方為了GDP,放棄今年,為翌年騰出進步空間,出現水質一年差一年好的“鐘擺式”反彈情況,起到了持續推進水質改善的作用。

  水質評價更為精準嚴格。2016版《獎懲細則》和2018版《補償細則》都實行“3+X”污染因子評價,其中“3”都是指高錳酸鹽指數、氨氮和總磷3個主要污染因子。但“X” ,2018版《補償細則》則把2016版《獎懲細則》16項指標擴展到18項,範圍更大、要求更高。“通過基於評價標準的污染因子濃度和污染量(環境容量)來綜合評價水質,計算補償金,更精準、嚴格,也更有説服力。” 金華市環境監測中心總工程師錢益躍表示。

  補償的標準更高。2018版《補償細則》各類別的補償系數在2016版《獎懲細則》對應的獎勵、懲罰系數上均有所提高,比如給予補償金的Ⅰ類水從150元/萬噸水提高到300元/萬噸水;Ⅱ類水最高標準從90元/萬噸水提高到100元/萬噸水。需繳納補償金的Ⅴ類水從150元/萬噸水提高到800元/萬噸水;劣Ⅴ類水從200元/萬噸水提高到1000元/萬噸水。

  每月監測核算 定期通報考核 發揮生態補償更大作用

  水質取樣員黃穎飛近日來到金華市區東關大橋,細緻取樣後,再經過檢測,他手中的水樣就成為評價水質情況好壞的指標之一。

  除了手工監測,還有自動監測。只有通過手工監測和自動監測相結合的方式,才能科學評價水質情況好壞,才能作為金華市流域水質生態補償的依據。目前,金華全市有21個水質自動監測站,每4小時會自動生成一次水質數據。同時,金華市環境監測中心於每月月初還要進行手工監測,監測人員和第三方機構對採樣水的24個指標進行數據分析。

  根據監測分析的水質情況,流域水質生態補償資金每月核算一次,依據每個交接斷面的月均監測數據和市水利局提供的月均水量,計算該月的補償金額,並於年底統一結算。

  每月核算,年底結算。“我們經過多地調研,認為按月考核的方式更有助於推動流域屬地的常態化治水工作。” 金華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站長周懷中説。

  2019年初,金華各縣(市、區)已落實了2018年相互之間的補償款結算。截至今年8月,以婺城區為例,根據水質監測情況,1月-8月婺城區需向上游的金東區、開發區分別支付生態補償金172.4萬元、173.6萬元,從下游的蘭溪市獲得生態補償金222.1萬元。另外,在有市界出境斷面的縣(市),金華共有磐安、武義、浦江、東陽4個縣(市)可獲得市財政的“兜底補償”,共計3470.2萬元。其中,磐安分別在4個出境斷面上水質“勝出”,共可獲得1849.6萬元的市政府財政補償款。

  水質監測、核算補償是金華市流域水質生態補償工作的基礎和關鍵,但要想生態補償工作發揮出更多、更大的作用,還需要定期通報公示、掛鉤考核考評等一系列配套措施加持。

  如今,金華市政府除了按月開展流域水質生態補償核算外,還把每月流域水質生態補償情況第一時間通報給各縣(市、區)人民政府,並登報公示,接受公眾監督,營造“你追我趕、不甘落後”的治水高壓態勢和良好氛圍。同時,流域水質生態補償情況也與領導幹部實績考核考評掛鉤,進一步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問責力度,對因工作不力、履職缺位等導致水環境品質惡化、造成嚴重後果的領導幹部,要記錄在案,視情節輕重,給予組織處理或黨紀政紀處分,已經離任的也要終身追究責任。(作者 朱智翔 施項 晏利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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