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出臺土壤污染防治條例

2022-01-27 09:48:36  來源:中國環境報  責編:陳晨

  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日前審議通過《雲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副主任、新聞發言人王雲在雲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新聞發佈會上介紹説,制定《條例》,是建立健全雲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的配套法規、制度體系的現實需要。同時,將全省多年來土壤污染防治的管理經驗上升為法規,通過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範土壤污染防治行為,促進土壤環境風險得到有效管控,確保“讓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高度重視土壤污染防治條例制定工作,將其列入了2021年的立法工作計劃。條例制定過程中,認真貫徹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求,省人大環資委、法制委及常委會法工委提前介入,廣泛開展立法調研、論證,先後多次組織召開立法論證會、座談會,廣泛聽取各級人大、政府及有關部門,以及科研院所、部分專家和人大代表的意見建議。同時,立法過程中認真貫徹全過程人民民主,通過網絡、書面等方式廣泛徵求基層立法聯繫點、社會公眾的意見,積極邀請人大代表參與立法調研,不斷擴大人民群眾參與立法,廣泛凝聚立法共識。在此基礎上,反復修改完善形成條例草案,于2021年11月和今年1月提請省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和第二十八次會議進行了審議;期間,省人大常委會黨組還報請第十一屆省委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審議。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的修改意見建議,省人大常委會同意將修改完善後的條例草案提請省第十三屆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

  《條例》包括總則、預防和保護、管控和修復、保障和監督、法律責任、附則,共六章60條。結合雲南省土壤污染防治特點,《條例》增加了鄉鎮人民政府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責任,明確了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土壤污染防治實施方案的要求,建立了跨行政區域協商解決制度,細化了建立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的行業。針對雲南省重金屬污染防治壓力較大的情況,提出了重點行業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和強制性清潔生産審核要求。同時,細化了農藥包裝廢棄物和畜禽養殖的要求;提出了對優先保護類耕地面積減少或者土壤環境品質下降的縣(市、區)實行環評限批等限制性措施。(中國環境報記者 蔣朝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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