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政策下 教培機構勞動者合法權益不能“減”
2021-09-24 17:15:27來源:中國青年報責編:鄭思雯

  日前,昆明某校外培訓機構的多名員工反映,他們被公司解雇了,公司讓他們簽署一份“自願離職證明”,不簽就不發剩餘工資。這令他們感到困惑,“我的勞動權益也被‘減’了嗎?”

  教育部、人社部印發的《校外培訓機構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強調,校外培訓機構應按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與招用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

  “雙減”新政落地後,以學科培訓為主體的校外培訓機構有的進行裁員,有的宣佈倒閉。在此過程中,如何維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值得關注。

  一位校外培訓機構員工説,公司要求他們寫離職證明,聲明自願離職,如果不寫,公司就要暫緩發放工資。然而,有的員工寫了證明,公司也沒有如約發放工資。由於離職證明裏寫明瞭“雙方之間不存在勞動爭議、糾紛以及未支付的薪酬、費用”,公司答應發工資則是口頭承諾,員工們認為自己被公司“套路”了。

  據記者了解,多家校外培訓機構的員工在微博或貼吧上反映稱被“自願離職”,或崗位被調整,如從行政部門調去做銷售,有些人難以勝任新崗位,無奈只能辭職。

  北京市律協勞動與社會保障專業委員會委員潘麗麗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如果員工按照單位的要求提交了辭職信或簽署了自願離職相關證明,其結果將無法拿到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這種情況下的離職屬於自動、主動辭職”。

  潘麗麗説,根據勞動合同法,員工被辭退,有權利要求公司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金,但從前述員工的反映來看,他們的訴求只是要回當月的工資,這已是非常低的要求了。

  記者了解到,有一些校外培訓機構在減員、裁員過程中還是能夠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某機構北京校區教師表示,該機構裁員從8月25日開始,全國範圍內的教師有三四千人,因業務徹底關閉,這些教師將全部被裁員,均會獲得N(工作年限)+1的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用人單位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員工有權要求按照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每一年支付1個月的經濟補償金,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中國陶行知研究會副會長王旭明建議相關部門積極介入,多方施策,既堅定不移地落實黨和政府的政策,又要與校外培訓機構一起在國家政策和法規框架內妥善處理善後問題,包括員工的勞動補償、轉崗等,把工作做實做細,實現平穩過渡,確保員工合法權益。(記者 李桂傑 先藕潔)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