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不得以“研究生”“博士”等名義舉辦課程進修班
2021-11-22 16:12:18來源: 光明日報責編: 陳晨

  日前,教育部網站發佈《普通高等學校舉辦非學歷教育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對普通高校舉辦非學歷教育做出明確規定。

  據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負責人介紹,近年來,我國高校非學歷教育存在部分高校辦學定位有偏差,辦學治校主體責任落實不夠,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品質保證體系不健全等問題,特別是在與社會機構合作舉辦非學歷教育方面,存在一些逐利傾向,滋生了腐敗風險,影響了高校品牌聲譽。“對此,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央領導同志就規範高校非學歷辦學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這位負責人説,教育部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制定了此版《規定》。

  《規定》第三章第十一條明確:高校不得以“研究生”“碩士、博士學位”等名義舉辦課程進修班。面向社會舉辦的非學歷教育不得冠以“領導幹部”“總裁”“精英”“領袖”等名義,不得出現招收領導幹部的宣傳。

  《規定》明確高校的辦學主體責任,要以自招、自辦、自管為主,建立學校非學歷教育中長期規劃編制、年度執行情況審查、財務審計、監督檢查機制,並納入學校黨委(常委)會議事事項和“三重一大”決策範疇。嚴禁高校委託校外機構代理招生,嚴格控制非學歷教育合作辦學。如確有合作辦學需要,要堅持高校主體地位,嚴禁轉移、下放、出讓學校的管理權、辦學權、招生權和教學權。

  《規定》要求高校對非學歷教育實施歸口管理,且歸口管理部門不得設立在實際舉辦非學歷教育的院係或部門。

  此外,該規定還在招生、教學品質、財務、條件保障等方面做出詳細要求。(光明日報記者 李玉蘭)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