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大力发展 “小店经济”“夜经济”

辽宁日报 2020年05月29日

本报讯 记者崔治报道 每新招用1人按规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向中小微企业返还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80%、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夜经济”和平台经济……5月27日,锦州市发布《锦州市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锦州市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企业,每新招用1人按规定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返还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80%。同时,支持新就业形态和多渠道灵活就业,大力发展“小店经济”“夜经济”和平台经济。合理设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管理模式,预留自由市场、摊点群等经营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