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取消下放调整 90项政务服务事项

辽宁日报 2020年06月03日

本报讯 记者金晓玲报道 记者6月2日获悉,为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进一步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沈阳市围绕经济建设和社会民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继续压减行政许可事项,再取消下放调整90项政务服务事项。

据悉,本次取消下放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包括:取消2项,将法律法规依据不足或设定依据已废止的“限额以上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初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取消。下放82项,为助力区域经济发展,将与工程建设项目、企业生产密切相关的“建设用地改变用途审核”“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等70项事项下放;为方便群众办事,将促进创业就业、群众关注度高的“失业保险待遇给付”等12项事项下放。调整6项,将类型相同、行政行为相近的“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等3项与其他事项合并;将仅在政府部门间开展业务的“对中小学用地调整进行审核”等3项转为内部管理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