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主体安心安身安业

——以更高标准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报道之二
辽宁日报 2020年10月10日

本报记者 侯永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事关全局发展的战略位置,省委明确提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努力营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

法治良好,是更高层次的营商环境。公平公正、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离不开法治护航。近年来,我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将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扎实推进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抓手,营商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与广大群众、市场主体的期盼与需求还有不小差距。

前不久,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报告》时指出,整体看,我省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有明显提升,投资吸引力和市场主体的满意度也在不断增强。同时也要看到,与发达地区横向比较,我省营商环境建设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服务效能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

如鱼饮水,冷暖自知。对这几年我省营商环境的变化,投资者最有发言权。

在采访中,大连市某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几年,跨部门跨层级“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解决了以往条块分割执法体制带来的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但随后,这位负责人话锋一转表示:“对于政府服务效能的进一步提升,感觉仍有很大空间。比如‘放管服’改革有瓶颈,‘一放了之’‘明放暗不放’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些部门办而不决、拖而不办现象仍时有发生……”

营商环境建设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以良法推动善治,让市场主体安心安身安业,着力创造一个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辽宁仍需持续发力。”采访中,不少人士直言,“就目前情况而言,辽宁法治化营商环境仍存在体制机制短板,法治辽宁、诚信辽宁建设任重道远。我们仍需抓住关键问题补齐短板,出重拳实招优化营商环境,并以此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从根本上解决阻碍辽宁振兴发展的深层次问题。”(下转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