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福州交警持續強化非機動車交通管理 19天查處7.5萬起違法行為
30日下午,一輛違法載人的電動車在林浦路行駛。記者 鄒家驊 攝
記者30日從市交警支隊獲悉,11日至29日,福州交警共查處非機動車各類交通違法行為7.5萬起,查扣超標、無牌電動車等2400輛。
違法載人危害大
根據規定,非機動車僅限在后座載1名12周歲以下未成年人;搭載學齡前兒童的,應當使用安全座椅。但記者30日走訪城區多條道路發現,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行為頻發,在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中佔了不小比例。
上午11時正值學校放學時間,記者在烏山西路白馬中路口看到,一名家長騎著電動自行車接孩子回家,前面踏板上站著一個孩子,后座上還坐著一名孩子。
在林浦路、牛浦路等路段,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的現象也屢見不鮮。有的騎手還邊騎車邊回頭跟后座上的人聊天。此時前方若有車輛突然出現,後果不堪設想。
據了解,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載人,騎手將面臨50元罰款。“處罰不是目的,市民安全最重要。”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林雄給記者講述了上月底發生在福州的一起交通事故:陳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載著劉某沿鼓樓區楊橋東路機動車道由東往西行駛,在宏楊新城路段因路況複雜採取制動措施,致電動自行車失衡後摔倒。劉某倒地後,頭部被同向行駛的公交車右後輪擠擦,當場死亡。“這個案例警示我們,電動自行車違法載人危害大,請騎手遵守交通法規,安全出行。”林雄説。
違規“打傘”真危險
30日下午的1個小時裏,晉安交警大隊民警在三環路福馬路口查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70多起,其中非法加裝遮陽傘10起。民警對違法行為人處以罰款50元,並拆除加裝的遮陽傘。
交警表示,給電動自行車加裝遮陽設備不僅會遮擋騎車人視線,還容易引發交通事故。此外,遮陽設備上有尖銳的鐵條,一旦電動自行車發生碰撞,騎手容易被劃傷。
30日,晉安交警還到部分企業進行安全騎行宣傳,呼籲大家共同營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環境。
部門談規範管理
強化路面管控 提升科技應用
近年來,福州交警多措並舉開展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去年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居全國大中城市前列。今年以來,福州交警持續強化電動自行車交通管理。
強化路面管控。福州交警在三環18個進出城重點部位、二環沿線34個重要信號燈路口、8座跨閩江大橋上下橋引橋處、二環內主要路口滾動開展非機動車交通違法勸導、查處工作。緊盯早晚出行高峰和中午外賣配送高峰時段,依託各個執勤點,嚴查電動自行車闖紅燈、不按道行駛、違法載人、逆行等交通違法行為。
提升科技應用。福州交警應用100套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系統,在城區重要路口,通過人臉識別技術,與公安大數據平臺比對,匹配交通違法當事人,實現滾動精準抓拍。截至目前,已抓拍、曝光超過6萬起。
推動誠信建設。福州交警將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納入聯合懲戒,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一個季度內發生交通違法行為2次以上或者一年內累計發生5次以上的,將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在保險費率厘定、金融機構融資授信、從事客貨運、危險品運輸等方面受到限制。截至目前,已有1000多人納入黑名單。(記者 顏瀾萍 通訊員 榕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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