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

福州    廈門    泉州    漳州    三明    龍岩    南平    莆田    寧德    平潭 

第十一屆海峽兩岸農博會·第二十一屆海峽兩岸花博會_fororder_福建1
推進知識産權強省建設 服務福建高品質發展_fororder_福建

有關負責人就《知識産權相關會計信息披露規定》答記者問

2019-09-03 15:18:27|來源:國家知識産權局|編輯:尹小兵|責編:葛寧遠

  為加強企業知識産權管理,規範企業知識産權相關會計信息披露,財政部、國家知識産權局于2018年11月5日聯合印發了《知識産權相關會計信息披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為確保《規定》有效貫徹實施,財政部會計司、國家知識産權局戰略規劃司有關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請介紹制定《規定》的背景和意義。

  答: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化知識産權領域改革,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國務院于2015年12月印發《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5﹞71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細化會計準則規定,推動企業科學核算和管理知識産權資産”的要求。2016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務院關於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66號,以下簡稱《通知》),進一步明確由財政部、國家知識産權局負責此項工作。制定《規定》,是財政會計工作貫徹落實中央精神、服務知識産權強國建設的具體體現。

  知識産權是創造者對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時期內享有的專有權或獨佔權。相對於有形資産和其他一般無形資産而言,知識産權具有排他性、區域性和時間性的特徵,而且其未來收益具有不確定性。知識産權保護的加強,知識産權在企業價值創造中重要性的凸顯,以及對知識産權創造運用要求的提升,客觀要求通過制定《規定》,規範和細化知識産權會計信息披露。

  我國現行關於無形資産相關會計信息的披露要求不夠完善,且僅適用於確認為無形資産的知識産權,難以滿足會計信息使用者研判企業知識産權價值的需要。

  問:請介紹《規定》的制定過程。

  答:本《規定》從起草到發佈,經歷了前期研究、起草和修改完善三個階段。

  (一)前期研究階段(2016年7月至2017年12月)。

  自《意見》發佈以來,為貫徹落實該文件有關細化會計準則規定的要求,財政部會同國家知識産權局,赴天津和江蘇等地進行了調研,並聯合實務界、理論界共同對知識産權會計與披露問題進行了研究。基於研究報告,我們認為在現行會計準則下,財務報告有必要將知識産權價值信息傳遞給信息使用者。在明確知識産權定義的基礎上,對那些未能在資産負債表中得以確認,但又影響企業價值的知識産權,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自願進行披露;對已經在資産負債表中確認的知識産權,完善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相關信息的要求。

  (二)起草階段(2018年1-7月)。

  基於前期調研結果和研究報告,根據《通知》有關要求,我們于2018年初分析研究了分別適用企業會計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和美國通用會計準則的10家上市公司對知識産權的相關披露實務,借鑒國際會計準則、美國通用會計準則的披露要求,結合我國企業會計準則的披露要求和企業披露實務,在修改完善的基礎上,于2018年7月4日印發了《知識産權相關會計信息披露規定(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徵求意見稿》)。

  (三)修改完善階段(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

  《徵求意見稿》印發後,截至9月18日,共收到反饋意見37份。總體來看,大多數反饋意見認為《徵求意見稿》具有較強的操作性,較全面地規範了企業知識産權相關會計信息披露的要求,對加強企業知識産權的管理具有重要意義。與此同時,反饋意見也提出了一些高品質的修改意見,我們均儘量予以吸收,最終形成本《規定》。

  問:《規定》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答:《規定》包括三部分內容:

  第一部分為適用範圍。明確了《規定》制定的適用範圍。

  第二部分為披露要求。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結合企業知識産權披露現狀和《意見》的有關精神要求,對適用範圍內知識産權規定了五項強制披露要求和一項自願披露要求。

  第三部分為實施與銜接。規定企業採用未來適用法。

  問:《規定》的實施時間和實施範圍是什麼?

  答:《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應當採用未來適用法應用本《規定》。

圖片默認標題
【HI老外主推】【龍岩州】【移動版】【Chinanews帶圖】非洲法語國家學員來龍岩學習中式烹飪技術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專稿”的所有作品,版權均屬中國國際廣播電臺國際在線所有,未經本網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被授權人應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並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3、“國際在線”網站一切自有信息産品的版權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並出示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信息産品。

4、對謊稱“國際在線”網站代理,銷售“國際在線”網站自有信息産品或未經授權使用“國際在線“網站信息産品,侵犯本網站相關合法權益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委託律師,採取包括法律訴訟在內的必要措施,維護“國際在線”網站的合法權益。

5、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不代表本網觀點。

6、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