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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惠聚榕城消費季”第二期消費券 10日上午發放

2020-05-09 10:06:50|來源:福州新聞網|編輯:尹小兵|責編:葛寧遠

  福州新聞網5月8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王玉萍 通訊員 榕商宣)記者8日從市商務局獲悉,“惠聚榕城消費季”第二期消費券定於10日上午10時開始發放,共70萬份,總計4900萬元,每份券包金額增至70元,在榕人員均可上支付寶領取,先到先得。

福州“惠聚榕城消費季”第二期消費券 10日上午發放

  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第二期消費券根據首期消費券核銷情況和5月消費市場實際進行了一些調整,呈現3大變化:一是適當增加券包金額,每個券包的通用消費券總價值增加到70元,分別為2張滿120減30元券,1張滿40減10元券;二是調整了領取和使用規則,允許第一期已經申領的用戶繼續申領;三是縮短了消費券使用期限,明確券包有效期自發放之日起至5月16日24時,共7天。

  在榕人員可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方式領取券包。一是在支付寶首頁搜索“福州”或點擊活動圖片或進入“惠聚榕城”會場,點擊領取;二是線下門店掃描活動海報二維碼,進入“惠聚榕城”會場,點擊領取。同一用戶僅可領取1次。

  消費券使用範圍不變,依舊覆蓋在我市行政區範圍內的線下實體商家,包括餐飲、商超便利、休閒娛樂等消費場所,消費者消費達到相應使用標準後,即可核銷。支付時可以與其他優惠疊加使用,但單筆支付只可核銷1張。過期未核銷的消費券額度將被收回,收回額度在後續滾動發放。

  另外,第二期消費券活動參與商戶繼續採取圈選加自主報名方式産生,第一期已參加活動商家將自動圈選為第二期活動商家,不必另行報名。新增活動商家在支付寶搜索“福州商家”,提交報名信息,經審核通過後即可參與。

  我市發放的消費券對消費直接拉動作用較為明顯。“惠聚榕城消費季”第一期消費券共發放160萬份,總額8000萬元。截至5月5日24時,累計核銷301萬張,累計參與活動商戶17萬戶,直接拉動消費金額近4億元。拉動金額排名前4位的行業依次是快消零售、餐飲、其他行業、品牌商(鞋服美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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