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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次明確人民監督員履職經費開支標準
2021-04-15 14:48:49來源:福建日報編輯:陳洪亮責編:胡曉萌

  據省財政廳消息,近日,省財政廳、省司法廳聯合印發《福建省省級人民監督員履職經費管理辦法》,對省級人民監督員履職經費的開支範圍、保障標準等進行明確。

  省級人民監督員經費開支範圍包括參加案件監督評議、跟蹤回訪、執法檢查、執法評查、座談研討、學習培訓等履職活動産生的相關費用,涉及城際間交通費、住宿費、差旅補助和勞務費。城際間交通費和常駐地以外住宿費在標準限額內報銷,其中,具有公職身份的人民監督員在常駐地以外參加辦案監督的,參照省直機關差旅費報銷標準給予伙食和市內交通補助。非公職身份的人民監督員,給予勞務費補助,標準按常駐地和常駐地外、辦案天數分兩檔給予補助。市、縣可參考省級文件制定相應政策。(記者 王永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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