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駐香港記者 王奇雲
8月13日淩晨,廣東省警方採取百日掃黃行動,在東莞一酒店房間內拘捕一名香港人和一內地女子周某。警方認為二人存在賣淫嫖娼的嫌疑,遂將其二人帶走進行調查。此事經香港媒體曝光後,當地警方才發現該香港人原來是香港民主黨立法會選舉九龍東候選人何偉途。事發後,香港民主黨不做自我反省卻一再指責內地“政治迫害”。9月8日,東莞市警方不得不再次召開記者會,進一步展示證據以說明事實真相。
 東莞警方展示何偉途嫖娼罪證
“包二奶嫖妓”行為有失檢點
東莞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李澤林8日在記者招待會上展示了多張何偉途當日被拘捕時的照片。照片共7張,其中一張為何的半身裸照——何偉途一臉茫然地坐在床上,頭髮有些淩亂。而其他照片都是何與內地女子周某發生性行為後留下的罪證,包括染血衛生巾及丟在垃圾桶內的避孕套包裝袋。
8月13日,當地警方在虎門匯源海逸酒店1410號房內,查獲何偉途與周某,還在垃圾桶內檢獲一個避孕套包裝袋及染血的衛生巾。公安經初步盤問後發現,周某當日正值“例假”,並已向何表明不願進行性交易,何卻執意要求,強行與對方發生了性關係。何後來供稱自己早在7月30日就曾與周某發生過性關係,事後還給了周某1000元人民幣,他還稱,若非警方抓獲,這次還會給周某數百元人民幣。這足以說明,兩人進行賣淫嫖娼活動證據確鑿。
在警方訊問調查中,何偉途還主動承認自2001年至今,他與包括周某在內的來自湖南的至少四名“四陪女郎”發生過多次性行為,每次支付數額不等的現金。他還交待了另外兩名姓彭及一位姓周女子的身份,警方在調查後證實交待屬實。
據了解,何偉途向來自稱和湖南妹“有緣”,特別鍾情于“高挑豐滿的女士”。他在2000年認識周某,為方便幽會,索性在深圳市龍崗區租了一個套房包起了“二奶”。因為何偉途不能常陪在身邊,周某曾在2002年主動提出要與何分手。在此期間,周某通過網際網路認識一名有婦之夫,姓林的臺商。而何偉途仍不死心,經常趁林返臺期間去探望周某,並提出每月支付她五、六千元人民幣,要她重新回到自己身邊,而周某從此便週旋于這兩名好色之徒之間。不僅如此,何偉途還與其他女子有染。今年年初他在深圳一間卡拉OK廳認識了“四陪女”彭某。今年3月,何偉途主動約彭某在酒店“過夜”,事後向她支付了1000元人民幣;一個月後兩人還約在同一間酒店嫖宿。
警方指出,多年來何偉途一直有很深的嫖娼“惡習”,尤其是在周某“例假”期間強行性交,“行徑惡劣”,但念他悔過態度良好,只判他收容教育半年。
民主黨歪曲事實混淆視聽
自何偉途8月13日被捕後,香港民主黨就不止一次地公開指責,何偉途是被內地警方“誣衊”,並批評6個月的收容教育時間過長。為此,東莞市警方不得不再次召開記者招待會,不點名地批評了香港民主黨“一而再、再而三”地散播歪曲事實的言論,混淆視聽,並重申警方是在案件被香港傳媒披露後,才得知何偉途是香港立法會民主黨候選人的,強調警方一切舉動都是在依法辦案,不存在任何不公正的情況。
東莞市警方新聞發言人李澤林指出,當地警方一向尊重個人隱私,本來並不打算公開何偉途的案情。但自何案在香港曝光後,香港“某些組織及其頭面人物不顧事實,發表一些極不負責任的言論,誣衊公安隨意抓人”,故曾在8月17日召開了記者招待會。但事後,由於香港有關組織和人士一再歪曲事實真相,對當地警方的執法活動加以抹黑,混淆視聽,所以才不得不再次公開說明何案的事實真相。李澤林強調,何被捕證據確鑿,辦案不存在不公情況,而案件本身只是一般性治安案件,警方也是經香港傳媒報道才得知何偉途是立法會候選人的,不存在外界所傳言的所謂“政治迫害”。他指出,按照有關規定,警方有權對賣淫嫖娼者採取行政強制教育措施,期限為6個月至2年。
何偉途受到人道對待健康良好
何偉途被捕後,被扣押在收容所接受收容教育,他的妻子一直希望申請他保外就醫,以便提前返港。但東莞市警方認為,何偉途的健康情況良好,在收容所內受到人道對待,不符合保外就醫的規定。東莞警方8日還展示了何偉途在收容所內的照片,顯示其精神狀態很好,笑容滿面,還參加體育活動。管教人員也認為何與其他囚犯相處融洽,且有悔改表現。何的親友每月還可以到收容所探訪一次。
東莞市警方新聞發言人李澤林強調,何偉途被捕後一直受到警方良好對待,生活狀況及居住環境良好。8月19日何還曾到醫院進行過全面身體檢查,顯示身體基本健康,雖然患有乙型肝炎,但屬非高傳染性疾病,不符合國務院關於賣淫嫖娼收容教育辦法第七條規定的可豁免收容教育的條件。對此,香港城市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梁美芬也表示,何偉途案並不適用刑事訴訟法,因此保外就醫是不能引用的,只有在收容教育期間犯人患有性病等高傳染性疾病時,才不適用收容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