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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亟待明確 租學區房未必能上名校

2017-07-20 10:23:04 來源:廣州日報 編輯:陳偉讚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租學區房未必能上名校

  租學區房≠上名校

  要享受租購同權有比較多的前置條件

  且從文件字面來看,並沒有提到租客子女可以安排租住地段對應的學位

  到底是按地段“對口入學”,還是“統籌入學”,有待明確

  “就近入學”不等於“最近入學”,方圓三公里以內都算就近入學

  廣州日報訊:日前,廣州市政府發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廣州市加快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權益,保障租購同權。連日來,不少自媒體將其解讀為“租房也能上名校”。記者了解到,目前相關細則還未出臺,但廣州保障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就近入學的權益,事實上早已有之。

  “對口入學”還是“統籌入學”?

  通知規定,賦予符合條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學等公共服務的權益,保障租購同權。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人才綠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顧借讀生、符合市及所在區積分入學學位條件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其監護人在本市無自有産權住房,以監護人租賃房屋所在地作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賃合同經登記備案的,由居住地所在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含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學位)就讀,具體細則由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定。

  目前廣州公辦學校採取的是“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各區在安排公辦學校學位時一般包括“對口入學”以及“統籌安排學位”兩種情形。“對口入學”指的是在居住地的地段所對應的學校入讀,“統籌安排學位”是指由教育局在有富餘學位的學校統一安排學位。

  有教育界人士撰文表示,要享受租購同權待遇,有比較多的前置條件。另外,即使滿足了這些前置條件,從目前文件字面來看,裏面並沒有提到租客子女可以安排到租住地對應地段的學位。安排到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到底是按地段“對口入學”,還是“統籌入學”,還有待細則進一步明確。現在説“租房就能上名校”,還為時尚早。另外,“就近入學”不等於“最近入學”,方圓三公里以內都算就近入學。

  租房影響自己孩子上學嗎?

  最近,朋友圈流傳著這樣的提醒:“有學位房出租的朋友們注意了,儘量不要把房産租給有適齡未入學兒童的家庭,或者在合同期內將有適齡兒童需要入學的家庭。即使出租了,也不要去街道出租屋管理中心備案,否則,這些租戶會使用你的學位,學位一經使用,需要等到6年後才能再次使用(越秀、海珠)。而且租戶使用了你的學位後,可以馬上搬走,而已使用的學位不受影響。”

  記者調查發現,越秀對於租戶子女對口入學的條件之一,是“租住房管局或本單位房”的租戶,海珠則是“租住公租房”的租戶,而且兩區都要求“人戶一致”,其他租戶都是統籌安排學位。天河對於非“人戶一致”的兒童,都是由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位。至於荔灣區,則要求“該地址戶籍戶主為該適齡兒童的祖輩、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才能安排對應地段的學校對口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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