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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機關依法保護在粵外國人正當合法權益

2020-04-13 17:51:08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責編:王一凡

  國際在線廣東頻道消息(記者 朱子榮):廣東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楊日華12日在廣東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的疫情防控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安機關依法保護在粵外國人的正當合法權益,對所有在粵外國人一視同仁,反對一切形式的歧視和偏見,並就在粵外國人健康管理工作採取了一系列措施,確保民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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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楊日華。攝影 朱子榮

  我國《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的合法權利和利益,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根據我國《出境入境管理法》規定,在粵外國人應當隨身攜帶本人護照或者其他國際旅行證件,或者外國人停留居留證件,接受公安機關的查驗。外國人拒不接受公安機關查驗其出境入境證件的,拒不交驗居留證件的,公安機關將依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第76條之規定,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

  根據我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疫情防控期間,在粵外國人必須接受新冠肺炎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外國人拒不配合新冠肺炎調查、拒不配合執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及隔離治療措施,或者阻礙執行職務的,公安機關將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0條之規定,給予警告、罰款、拘留等處罰。

  此外,根據《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關規定,對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外國人,公安機關還可視其違法行為作出宣佈證件作廢、登出或收繳證件、限期出境、驅逐出境等決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楊日華表示,希望所有在粵外國人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積極配合防疫工作,維護好自身及他人的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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