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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2021-11-29 09:56:42 來源:南方日報 責編:張琳瑞

  原標題:廣東省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最低工資標準

  日前,廣東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調整我省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從今年12月1日起,調整提高月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這是廣東首次以省政府文件明確健全最低工資和支付保障制度,推動將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納入制度保障範圍,將更好發揮最低工資標準的保障作用,進一步提高低收入勞動者工資收入水準。

  此次調整仍保持四類標準,其中廣州、深圳執行一類標準,廣州調整為2300元/月,深圳調整為2360元/月,兩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均為22.2元/小時;二類標準調整為1900元/月,執行地區為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小時;三類標準調整為1720元/月,執行地區為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0元/小時;四類標準調整為1620元/月,執行地區為韶關、河源、梅州等10個市,對應的非全日制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1元/小時。此外,根據湛江近年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將湛江從執行四類標準調整為執行三類標準。(記者/肖文舸 通訊員/粵仁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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