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

2019-01-30 08:43:32 | 來源:經濟參考報 | 責編:陳晨

  2018年以來,中改院成立課題組並形成《海南自由貿易港初步設想》報告,報告提出:

  分步驟、分階段建設自由貿易港政策和制度體系,加快探索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進程,是新時代中央賦予海南的重大戰略使命。

  當前,在經濟全球化新的背景與我國擴大開放新的階段,按照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精神,抓緊研究提出建設海南自貿港的總體方案,形成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政策與制度體系,對加快探索建設海南自由貿易港進程、對推動形成我國對外開放新格局,都將産生重要影響。

  建設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就是要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在社會主義制度範圍內,以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為目標,以開放為先、制度創新為核心,以服務貿易主導,以城鄉一體、陸海相聯、綠色發展為突出特色,通過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建設全球開放水準最高、最具國際競爭力、最有特點的開放平臺,為探索打造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示範。

  建設海南自貿港的戰略目標

  1、打造最高水準的開放平臺

  (1)高度自由。實現港內服務、貨物、資金、人員、信息等要素流動的高度自由,實現“零關稅、零壁壘、零補貼”,提升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和全球服務能力。

  (2)高度便利。建立全球最便捷、高效的貿易投資便利化環境,為全世界投資者到海南投資興業提供最大便利。

  (3)高度法治。建議全國人大層面出臺《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基本法》,作為核心法律制度;以經濟立法為主,建立完備的海南自由貿易港專項法律體系,構建“最大自由+最嚴格法治”治理模式,為全世界投資者打造一個自由、穩定、平等、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

  2、打造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對外開放門戶

  發揮海南區位和地理優勢,構建“泛南海經濟合作圈”。以海南自貿港為平臺,以服務貿易和海洋産業合作為主題,以建立泛南海自由貿易區網絡為重點,以海上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為依託,建設泛南海區域經濟合作平臺、互聯互通的重要樞紐、綜合開發和服務保障基地、區域人文交流平臺、軍民融合發展示範基地,更好地服務國家海洋戰略和共建“一帶一路”。

  3、打造面向全球的國際服務貿易中心

  以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産業為主導,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旅遊消費中心、現代服務業全面開放和集聚發展中心、高新技術研發和創新人才集聚中心及全球服務貿易的國際中轉、交易和促進中心。

  建設海南自貿港的重大任務

  1、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營商環境

  (1)打造全球最高標準的貿易和投資環境。對標高標準自貿協定和雙邊、多邊投資協定,推動以服務貿易為重點的市場進一步開放,從邊境上措施向邊境內措施拓展,為我國更好參與國際貿易與投資規則重構加強壓力測試。

  (2)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稅收環境。大幅降低企業與個人所得稅,實施不亞於香港、新加坡等全球知名自由貿易港的稅收優惠政策,加快形成有利於參與國際競爭、吸引市場主體和人才集聚、促進跨國貿易、推動跨境投融資和離岸金融等業務的稅收政策環境。

  (3)打造具有高度吸引力的人才發展環境。支持海南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促進條例》,簡化工作簽證程式,鼓勵國際化人才到海南投資創業;賦予企業高度自由的用人自主權和勞動力自由流動的選擇權;逐步擴大免簽範圍,降低“綠卡”申請門檻,擴大海南永久居留許可申請範圍。

  2、構建“泛南海經濟合作圈”

  (1)加快推進“泛南海旅遊經濟合作圈”的建設進程。加快開通海南到東南亞國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跨國郵輪旅遊航線;建立泛南海島嶼旅遊經濟合作體,開展旅遊業項下的自由貿易;借鑒APEC商務旅行卡的成熟模式,探索發起島嶼旅遊卡發展計劃。

  (2)加快推動泛南海區域、次區域雙邊、多邊自由貿易進程。積極融入中國—東盟自貿區升級版建設和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建設;以旅遊及相關服務業合作為先導,推動旅遊産業項下的自由貿易進程;發展船舶交易、船舶經紀與管理、航運諮詢、船舶檢驗、海事仲裁等現代航運服務;搭建“泛南海經濟合作圈”信息和電子商務平臺,重點在海南建設光纜數字節點以及互聯網交換中心,加快實現信息互聯互通,為形成泛南海自由貿易區網絡奠定基礎。

  (3)把洋浦打造成為南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加工、儲備、交易為主要業務的自由工業港區。建設涵蓋現貨、期貨的國際石油石化産品交易中心;把洋浦港打造成為國際陸海貿易新通道的樞紐集散點;以洋浦為樞紐加快航道和內陸交通網絡建設;加快發展石化産業和以集裝箱為主的海上運輸體系,加大中央財政與開發性金融投入,構建以國有資本為主導,民間資本和國際資本共同參與的南海資源開發投融資平臺。

  (4)加快三沙前沿基地建設。在三沙市設立海洋型海關特殊監管區,實施自由貿易政策,打造面向全球開放的海島型開放高地;推進西沙旅遊及相關服務業的有序開放。

  (5)以博鰲亞洲論壇為平臺擴大人文交流。充分發揮博鰲亞洲論壇等對外交流合作平臺作用,推動成立“泛南海經濟合作圈”專家論壇,構建智庫、學界和半官方交流機制;推動同有關各方建立“泛南海經濟合作圈”政府間磋商機制和諮詢機制,形成對話討論機制化平臺。

  3、形成服務貿易主導的突出特色

  (1)形成以旅遊為龍頭、現代服務業為主導的産業結構。瞄準國際標準提高發展水準,下大氣力調優結構,重點發展旅遊、互聯網、健康醫療、金融、會展等現代服務業,加快服務貿易創新發展,促進服務業優化升級。到2035年,建成全球現代服務業集聚區,服務業增加值佔全省生産總值的比重達到80%以上,其中現代服務業比重佔60%以上。

  (2)形成符合國際標準、具有海南特色的服務貿易新體系。加快旅遊、運輸等具有一定優勢的服務貿易發展;加強健康醫療、中醫藥、文化體育、會展等特色服務貿易國際交流合作;積極推動金融保險、技術貿易、離岸服務外包、專業服務等資本技術密集型服務領域發展,提升其在服務貿易中的佔比;大力培育數字貿易、信息技術、跨境電商等新興服務産業,打造服務貿易新增長點。

  (3)制訂並實施極簡服務貿易負面清單。試點在金融、電信、互聯網、旅遊、航運服務、專業服務等領域逐步放寬和取消與跨境交付、境外消費、自然人移動等相關的限制性措施;制訂並實施極簡的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加快提升商業存在模式下服務貿易開放度和透明度;建立服務貿易負面清單管理模式下開放領域事後監管與風險防範制度。

  (4)加快形成瓊粵港澳臺服務貿易一體化新格局。積極對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圍繞海洋旅遊、金融保險、海洋運輸、健康醫療、現代商務服務等重點領域深化合作,推進“四地”生産要素無障礙自由流通和服務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加強與台灣地區在教育、醫療、現代農業、海洋資源保護與開發等領域的合作;實行更開放的人員出入境政策、職業資格互認和港澳居民在瓊自由落戶和就業政策。

  建設海南自貿港的總體要求

  1、形成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1)加快國際港口、國際航運、國際航線等基礎設施建設。按照適度超前、互聯互通、安全高效、智慧綠色的原則加快建設。加快推進水利、港口、機場、公路、鐵路、綜合樞紐等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儘快形成立體化、網絡式、陸海相連、內外聯通的基礎設施網絡體系;充分利用亞投行、絲路基金,推動泛南海區域航運樞紐建設;加強互聯網、物聯網、移動通信等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加快與泛南海國家和地區的航運信息互聯互通。

  (2)按著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國際旅遊消費中心的要求,加強旅遊及相關服務的軟硬體設施建設。對標國際化標準,提升旅遊城鎮和休閒度假區的商業配套設施水準;提升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結售匯等技術標準,建設一體化的跨境電商大數據信息平臺。

  (3)加強海底光纜、新能源利用等海洋基礎設施建設。以覆蓋南海海域最大範圍為目標,加快建設海底光纜網、通信基站、固定站臺,提升泛南海區域通信互聯互通水準;建設海、水、陸、空互聯互通和一體化銜接的交通體系,提升區域海洋通達性和海洋資源利用便利化水準;推進分佈式能源系統、海水淡化和綜合利用等工程建設,增強島嶼淡水、能源補給能力。

  2、形成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格局

  (1)按照“競爭中性”的原則營造市場主體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結合我國國情及海南省情,制定和實施統一的企業公平競爭規範條例,保障市場主體平等地位,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儘快研究出臺《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促進條例》,降低市場運行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在創新民營經濟、外資經濟發展體制機制方面走出一條制度化、法治化之路;建立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全面清理各類市場準入、經營限制的法規、規章和規定,全面引入競爭機制,放開自然壟斷行業競爭性業務。

  (2)更好發揮政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和社會治理職能。加強政府在教育、醫療、公共就業、基本住房、收入分配調節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務職能,讓本島居民充分享受到自由貿易港紅利;強化市場監管職能,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強化社會治理職能,建設法治環境,讓經濟社會在更完整、清晰、合理的法律框架下運行;完善治安防範體系,打造全球最安全的治安環境。

  3、形成綠色發展的新模式

  (1)打造“無毒農業島”。強制執行與國際接軌的熱帶農産品種植標準;以熱帶水果和冬季瓜菜為重點,嚴格規定必須選擇原生態無污染的自然環境作為種植基地,把海南打造成為“無毒農業島”。

  (2)建立新能源島。未來5年左右,完善充電樁等基礎設施,全面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加快形成國際一流的生態環境;以新能源車應用和研發為突破口,帶動物聯網、機器人、人工智能、新材料等一系列科技創新和産業變革,打造新能源汽車全産業鏈,成為“新能源汽車示範島”。

  (3)建設藍色海洋。修編並嚴格落實轄區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杜絕嚴重影響海域自然生態的項目開發,實施海洋生態安全追責與補償機制;加強對海洋生態環境的司法保護,對發生在爭議海域、具有涉外因素的海洋環境污染案件,依法行使海事司法管轄權,維護國家南海主權和海洋權益。

  (4)加快發展綠色金融。爭取國家發行50年以上的長期生態債券,用於海南生態環境保護和綠色轉型發展;爭取國家相關部委支持,在海南組建專業化、區域性的“綠色銀行”,重點支持海南綠色能源、綠色消費和綠色投資。

  4、建立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

  (1)著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完善各級政府權責清單,進一步厘清政府職能邊界,建立與政府權責清單相適應的監督制度;制定《海南行政效能評價準則》,嚴格執行;按著“黨政聯動、同類項合併”的原則,著力於決策、執行、監督“行政三分”,推進大部制的配套改革。

  (2)以打造“小政府、大市場、大社會”為重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全面清理事前審批事項,完善政府購買制度,除涉及國家安全的服務外,一律向境內外企業開放,實現同等標準下的充分競爭;自由貿易港服務和監管職能盡可能由法定機構執行,實現企業化管理;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使社會組織有能力承接政府下放的行業管理和社會服務等事項。

  (3)嚴格保護各類企業家財産權。從法律上保障各類企業家財産權的“神聖不可侵犯”。加快産權保護制度化、法治化進程,嚴格保護民營企業、外來企業等各類企業家財産權,以嚴格的法治維護商業自由和市場秩序;形成“新官要理舊賬”的制度約束。

  5、建立“放得開、管得住”的監管體制

  (1)寬鬆的準入+事後監管+最嚴格法治。除個別行業外,海南自由貿易港對大部分行業完全放開,實行最寬鬆的市場準入;強化企業投資經營事後監管,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

  (2)採用最先進的監管技術。採用先進的電子信息網絡和通信技術對港口進行全方位的管理,採用全球先進監管技術,加快海關監管從“傳統監管”向“智慧監管”轉型升級,提高貨物、人員的通關便利化和智慧化。

  (3)建立大監管體制。以強化統一性、獨立性、專業性為目標,調整優化市場監管機構,重點加強消費市場監管、壟斷行業監管、金融監管的力度;在海關設立集中查驗中心,海關、健康、衛生、危險品檢查等部門在其中聯合辦公,為企業提供“一站式、一次性”服務;必要時可聘請國際專業管理機構來負責某些監管業務的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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