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董秘資格須單獨考取

2019-05-08 08:53:45 | 來源:證券日報 | 責編:陳晨

  科創板穩步推進,申報企業“破百”,董秘如今無疑是“最稀缺人才”。因為上交所已經官宣:“科創板董秘資格證明和滬深交易所其它董秘資格證明互不通用”。

  5月7日,上交所網站消息顯示,為確保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工作平穩實施,根據中國證監會發佈的《上市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培訓工作指引》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擬開設科創板董事會秘書任職資格培訓和科創板獨立董事任職資格培訓等兩類培訓項目,相關培訓將“根據科創板並試點註冊制業務進展適時啟動”。

  上交所表示,董秘培訓內容包括“科創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持續監管等相關業務規則”,培訓擬採用“現場教學+現場考試”模式,後續視情況調整為“網絡教學+現場考試”模式;完成科創板董秘資格課程學習並考核合格的學員將獲得上交所頒發的科創板董事會秘書資格證明,科創板董秘資格證明和滬深交易所其它董秘資格證明互不通用。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上市規則》,與主板相同的是,科創板“上市公司應當設立董事會秘書,負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務。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為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具備相應任職條件和資格,忠實、勤勉履行職責。董事會秘書空缺期間,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空缺超過3個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應當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

  不過,眾所週知,科創板註冊制的核心是信息披露,作為信息披露義務人,科創板董秘職責自然不輕。例如,上交所對於科創板企業開始是適用“信息披露直通車業務”——交易所“通過審閱信息披露文件、 提出問詢等方式,進行信息披露事中事後監管”,只是在“信息披露涉及重大複雜、無先例事項的,本所可以實施事前審核”。

  此外,根據相關規定,科創板企業信息披露義務的“觸發門檻”明顯低於主板,信息披露標準中很多指標都以市值為參考標準,這一點是和主板以及創業板、中小板有明顯不同。

  而且,科創板企業還需要持續披露科研水準、科研人員、科研資金投入、募集資金重點投向領域等重大信息。這也是科創板區別於主板以及創業板、中小板的創新性信息披露要求。

  另據了解,上交所還將開展科創板獨董任職資格培訓,培訓內容與董秘相同,擬擔任科創板上市公司獨董人員,如已持有上交所或深交所獨董資格證明,則只需學習完成科創板網絡課程;如未持有上述證明,則需先獲得上交所或深交所獨董資格證明,再學習完成科創板網絡課程。(記者 張 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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