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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物價和住建部門對商品房銷售價格進行檢查

2017-11-20 13:02:29 | 來源:南寧晚報 | 編輯:唐志強 | 責編:趙瀅溪

  南寧新聞網—南寧晚報訊(記者 孟娟娟)昨日,記者從自治區物價局獲悉,11月14日,自治區物價局、住房城鄉建設廳聯合印發了《全區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檢查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按照國家統一部署,在近期開展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檢查,未明碼標價、通過虛構價格承諾等手段誘騙消費者交易、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捆綁收費、捂盤惜售、炒房賣號等行為將受到嚴查。

  此次專項檢查是根據國家統一部署開展。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聯合檢查的通知》,物價部門及住建部門將根據2016年商品房明碼標價專項檢查查處情況、12358價格監管平臺房地産價格舉報分析情況等,確定檢查範圍及檢查數量。檢查對象為房地産開發企業和房地産仲介機構,對房地産開發企業在售樓盤和房地産仲介機構門店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進行檢查。

  檢查時間為10月30日至11月30日。本次檢查以市、縣(區)價格主管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為主組織開展,各市可結合本地實際,採取下查一級或聯合檢查等靈活多樣的方式進行;可採取抽查方式,也可對部分區域在售樓盤、門店進行摸底、暗訪,對發現違法線索的單位進行檢查。《方案》還要求,採取抽查方式的,要嚴格遵守“雙隨機、一公開”的要求,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人員,並將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採取摸底、暗訪方式的,應當對所有單位摸底、暗訪情況進行記錄以備查,並及時向社會公佈查處結果。

  〔檢查重點〕

  開發商、仲介賣房禁觸十條“紅線”

  此次專項檢查重點查處的行為包括:

  1.銷售商品房未明碼標價、未在交易場所醒目位置明碼標價。

  2.未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

  3.標示信息不全,沒有按照規定內容明碼標價。

  4.未標明房源銷售狀態,已售房源所標示價格不是實際成交價。

  5.商品房交易及産權轉移等代收代辦的收費未標明由消費者自願選擇。

  6.通過虛假價格承諾、虛假價格促銷等手段,誘騙消費者進行交易。

  7.以捆綁或者附加條件等限定方式,強制提供商品或服務並捆綁收費。

  8.捂盤惜售,炒賣房號,操縱市場價格。

  9.為交易當事人規避房屋交易稅費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10.其他違反《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房地産經紀管理辦法》的行為。

  

  【 編輯:韋仲達  作者:孟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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