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縣檢察院 辦結首例保護野生動物案件

2020-04-02 18:43:15|來源:貴州日報|編輯:楊雲|責編:陳夢楠

  自今年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實施《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來,3月26日黔西縣檢察院提起的首例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件獲法院勝訴判決。

  由黔西縣檢察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李某某非法出售國家Ⅱ級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灰林鸮”(俗稱貓頭鷹)一案經黔西縣人法院依法開庭審理,並當庭判決李某某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一千元;判決李某某在新聞媒體公開賠禮道歉。

  據悉,黔西縣檢察院將通過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的提起,綜合發揮刑事公訴和民事公益訴訟多元職能作用,在依法懲處野生動物違法犯罪的同時,充分履行公益訴訟職能,切實維護公益。(文 馮永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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