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河北實施農業用水限額及水量核定

2017-03-24 10:33:29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張曦晛

  為規範河北省農業水資源稅改革,近日,河北省水利廳等五部門聯合印發《河北省農業用水限額及水量核定工作辦法(試行)》,從今年起河北省實施農業用水限額及水量核定。

  農業用水限額是指一定區域內能夠滿足主要作物或者畜禽正常生産所需要的年度取用水量。該辦法適用於河北省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設施直接從江河、湖泊(含水庫)和地下取用水資源從事農業生産的取用水戶。

  《河北省農業用水限額及水量核定工作辦法(試行)》提出,農業水資源稅以農業取用水戶為納稅人。種植業、林業用水限額根據納稅人的灌溉面積和單位用水限額核定。畜牧業、水産養殖業用水限額根據納稅人的養殖規模和單位用水限額核定。當水源條件灌溉面積、養殖規模等發生重大變化時,應當及時修訂用水限額。種植業、林業取用地表水的納稅人用水限額及取用水量由具有管轄權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他納稅人用水限額及取用水量由縣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納稅人取用水量應當按照計量設施核定,種植業、林業取用地下水未安裝計量設施的,按電計量、以電折水。(記者 趙紅梅)

相關閱讀

國際在線版權與信息産品內容銷售的聲明:

1、“國際在線”由中國國際廣播電臺主辦。經中國國際廣播電臺授權,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獨家負責“國際在線”網站的市場經營。

2、凡本網註明“來源:國際在線”的所有信息內容,未經書面授權,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轉載、摘編、複製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

3、“國際在線”自有版權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國際在線專稿”、“國際在線消息”、“國際在線XX消息”“國際在線報道”“國際在線XX報道”等信息內容,但明確標注為第三方版權的內容除外)均由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和銷售。

已取得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使用授權的被授權人,應嚴格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使用時應註明“來源:國際在線”。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任何未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或未取得授權書的公司、媒體、網站和個人均無權銷售、使用“國際在線”網站的自有版權信息産品。否則,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將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合法權益,因此産生的損失及為此所花費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公證費等)全部由侵權方承擔。

4、凡本網註明“來源:XXX(非國際在線)”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豐富網絡文化,此類稿件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5、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他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繫的,請在該事由發生之日起30日內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