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公佈十起污染環境刑事案件

2017-08-22 10:50:41  來源:河北新聞網  責編:董健雄

  原標題:滄州公佈十起污染環境刑事案件和十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在8月21日舉行的滄州市“2017陽光政務”新聞發佈會上,公佈了今年以來十起污染環境刑事案件和十起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十起污染環境刑事案件是:

  1.東光縣龍王李鎮閆家梨村南污染環境案

  3月27日10時許,東光縣公安局環安大隊接匿名報警:東光縣龍王李鎮閆家梨村南一院落中有難聞氣味,嚴重污染環境。接報後,民警立即趕赴涉事地點進行核查,發現院內北側、南側、西側地面及南側廢棄車間內均存放有大量化工桶,且有部分桶破損,液體外溢,現場刺激性氣味嚴重。院內西南廠房內挖有一個土坑,土坑內有不明物質,氣味刺鼻。經滄州科技事務司法鑒定中心鑒定,土坑內的不明物質屬於危險廢物。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等三人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2、任丘市李某某等人污染環境案

  5月16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授意孫某某將放在長豐鎮胡村某電動車廠的兩車廢酸倒掉,同時安排司機張某某、田某某、趙某某開車。傾倒途中,趙某某與田某某駕駛的第一輛車泄漏,田某某直接把該車開回任丘市,張某某在李某某指使下,將該車所拉廢酸傾倒在麻家務鎮楊各莊村北溝內。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五人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3、南皮縣曹某某涉嫌污染環境案

  5月23日,南皮縣公安局環安大隊和南皮縣環保局在南皮縣馮家口鎮李皇親村查獲曹某某電泳漆車間對五金件表面進行酸洗除油除銹,廢水隨意排放到西北面的小樹林內。經環保局檢測,該處廢水重金屬總鋅嚴重超標,涉嫌污染環境罪。目前,犯罪嫌疑人曹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4、南皮縣張漢家村張某某涉嫌污染環境案

  5月11日16時許,南皮縣公安局環安大隊在南皮縣馮家口鎮張漢家村查獲一處非法電鍍窩點,該電鍍窩點生産過程中産生的廢水隨意排放到東側垃圾坑內。經環保局檢測,該處廢水重金屬鎳、銅均超標,涉嫌污染環境罪。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5、南皮縣張某某等污染環境案

  6月9日,南皮縣公安局環安大隊在寨子鎮王國針村南一廢舊大院內查獲一處非法用廢機油提煉柴油的窩點,現場發現提煉鐵罐兩個,儲存罐一個,廢機油五十五桶,廢機油桶皮三百餘個,幾名工人正在給兩個提煉罐添煤加熱提煉柴油。目前犯罪嫌疑人張某某、高某某已被依法移送起訴。

  6、任丘王某某等污染環境案

  6月12日,任丘市公安局環安大隊依法對任丘市某金屬製品廠進行檢查,發現該廠建有鍍鋅車間一個,佔地約600平方米,內有鍍鋅池3個,鈍化池子1個,清洗池3個,整流器3台,拋丸機、抽水泵等設備,生産中産生的廢水用水泵向車間西側的滲坑中排放。經對廠區西側滲坑內污水樣品提取檢測,該水樣中pH值為6.60(無綱量)、六價鉻濃度為0.393mg/L、總鋅濃度為448mg/L,總鋅超標297.66倍,嚴重污染環境。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黎某某、唐某某、賈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7、滄州某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案

  5月13日14時許,在滄州市新華區小趙莊鄉吳官屯村滄州市某金屬表面處理有限公司院內,第十六電鍍車間的工人將該車間內産生的廢水直接排放到下水道內,對環境造成污染。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8、滄州市某建築設備有限公司院內污染環境案

  6月22日,獻縣樂壽鎮田莊村內的滄州某建築設備有限公司院內有一生産建設用膠企業和一鍍鎳廠,在生産過程中廢水通過塑膠管道直接排放到廠北河道內和院內滲坑。經檢測,以上兩廠污染物均超標。目前,犯罪嫌疑人孔某某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9、青縣李某某等污染環境案

  1月至4月期間,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夥同他人多次從天津市靜海縣裝載多家電鍍廠、拉絲廠污水處理污泥,傾倒至青縣馬廠鎮、流河鎮等地十處水坑、磚窯坑內。涉及電鍍污泥數量達兩萬餘噸,嚴重污染環境。現該系列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5名,其他涉案人員抓捕工作正在進行中。

  10、雷某某等人污染環境案

  自2016年9月至案發期間,犯罪嫌疑人雷某某指使他人駕駛槽罐車將存放于東光縣某化工廠內的危險廢物運輸至海興縣,停放在犯罪嫌疑人張某指定的停放地點,後由犯罪嫌疑人袁某某等人將槽罐車開往海興縣漳衛新河海辛碼頭並將危險廢物卸至袁某某的一艘用於砂石料運輸的鐵殼船中。待漲潮時,犯罪嫌疑人袁某某駕駛船舶由漳衛新河碼頭開往渤海新區與山東大口河碼頭3000噸船舶錨地,在錨地將危險廢物傾倒至渤海中。截至案發時,犯罪嫌疑人雷某某等人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廢至少3萬噸。現該案已抓獲犯罪嫌疑人14人,11人被批准逮捕,上網追逃6人,案件正在緊張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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