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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避让执勤救护车 出事故私家车“全责”

2018-10-11 11:31:53 来源:河北新闻网-燕赵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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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讯(通讯员张殿阁记者李家伟)在通过路口时,没有及时避让执勤救护车,最终,这辆绿灯通行的私家车撞上了“闯红灯”的救护车,交警调查后,私家车被判负全责。10月2日深夜,沧州市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10月2日23时许,驾驶人王某驾驶私家车在沧州市区通过一路口时,与张某驾驶的救护车(正在执行救护任务)发生碰撞。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当时私家车从东向西直行,到路口时正好是绿灯,未犹豫便继续直行。恰在此时,一辆执行任务的救护车由南向北闯红灯而来,万幸的是双方只是发生了轻微剐蹭。此时,救护车已向北冲出一段距离,私家车也缓慢减速停在了路口西侧。

随后,双方驾驶员报警。救护车驾驶员也联系院方将车上病人先行转移。沧州市交警三大队民警到达后,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通过现场询问和调取监控视频了解事情经过后,民警对私家车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之规定,判定私家车主王某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经过民警耐心讲解之后,了解了法规之后的私家车主没有对判责结果提出异议。民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听到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的警笛声时,应立即减速慢行,注意观察。如果发现特种车辆要强行行驶而自己又影响其行驶路线时,应尽量靠边,不可影响它的行驶或与其争道抢行,以免发生碰撞或造成交通事故等危害性的后果。

责任编辑:史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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