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保護野生動物成為自覺行動

2017-09-20 10:59:29|來源:海南日報|編輯:陳愛暖 |責編:杜娜

  萬寧漁民吳育芳近日出海捕魚時,一隻鯨鯊誤入漁網,他不惜割破漁網,將重達600公斤的鯨鯊放生。無獨有偶,當天下午萬寧漁民陳存承發現一隻海龜受傷後,立刻和船上漁民將重達50公斤的海龜抬上岸救治。為表彰吳育芳和陳存承保護海洋生物的行為,萬寧市海洋與漁業局近日分別給予兩人500元和1000元的獎勵。

  這既是對保護野生動物善舉的褒獎,同時,也表明瞭政府保護野生動物的態度。在筆者看來,漁民主動保護野生動物,彰顯了他們強烈的保護意識,以及對生命的尊重和敬畏。呵護自然界的小生靈,我們既要採取法律手段,更要喚醒人們的保護意識,真正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一直以來,人與動物都是相互依存,共生共榮。每一種生物都在依照自然法則生存,一旦生物鏈斷裂必然會引起連鎖反應,嚴重者甚至會威脅到人類的生存環境。隨意捕殺野生動物,無疑是在人為破壞生物鏈,打破自然界生態平衡。

  為了呵護自然界的小生靈,保護良好的生態環境,多年來我省高度重視野生動物保護,通過立法、設立自然保護區等方式拉起保護網,同時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加入保護行列。今年1月1日起,《海南省珊瑚礁和硨磲保護規定》正式實施,全面停止加工、銷售珊瑚礁、硨磲及其製品。此舉表明瞭政府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決心。

  保護野生動物,不是一句空話,須落實到行動上。呵護自然界的小生靈,除了立法保護,最重要的是要喚醒人們的保護意識,厚植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文化土壤,讓人們形成保護野生動物就是保護人類自己這一共識,使保護野生動物成為人們的自覺行動。(侯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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