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保健食品企業將實行風險分級管理

2018-06-22 08:55:48|來源:海南日報|編輯:孟慧 |責編:趙瀅溪

  海南日報海口6月21日訊 (記者羅霞)省食藥監局近日制定《海南省保健食品生産企業風險分級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保健食品生産企業劃分為四個等級,對其實行風險分級管理。

  《辦法》明確,省食藥監局對全省生産企業風險分級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檢查,並組織實施首次風險分級評定;市、縣(區)食藥監局負責實施生産企業的非首次風險分級評定工作,建立生産企業安全風險檔案,並根據風險等級開展分類監督管理工作。

  《辦法》指出,對生産企業風險等級劃分,應當結合生産企業風險特點,從生産産品類別、消費對象等靜態風險因素和生産條件保持、生産過程式控制制、管理制度建立及運行等動態風險因素,確定生産企業風險等級,並根據對生産企業監督檢查、監督抽檢、投訴舉報、案件查處、産品召回等監督管理記錄實施動態調整。

  生産企業風險等級從低到高分為A級風險、B級風險、C級風險、D級風險四個等級。風險分級採用量化評分方法確定生産企業風險等級,以百分制計算。其中,靜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最低為25分,最高為40分;動態風險因素量化分值最低為0分,最高為60分,分值越高,風險等級越高。動靜態量化風險分值之和為25~35(含)分的,為A級風險;風險分值之和為35~45(含)分的,為B級風險;風險分值之和為45~55(含)分的,為C級風險;風險分值之和為55分以上的,為D級風險。

  對風險等級為A級風險的生産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次;對風險等級為B級風險的生産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1~2次;對風險等級為C級風險的生産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2~3次;對風險等級為D級風險的生産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監督檢查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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