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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揭牌仪式

2020-06-19 16:14 | 中国搜索

核心提示:6月19日上午,平顶山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揭牌仪式。

6月19日上午,平顶山石龙区人民检察院举行“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揭牌仪式。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侯民义,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张恒昌,市委宣传部正县级调研员黄松涛,区委书记王玉娟,副书记、区长甘栓柱参加揭牌仪式。仪式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刘杰主持。

据悉,根据日前发出的《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2019年度河南省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石龙区人民检察院荣获“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这是该院连续20年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以来,在文明建设上取得的又一项丰硕成果。

近年来,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进一步提升检察干警的文明素质,打造石龙检察铁军,该院加大升级文明标兵单位创建力度,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了信访工作“四度工作法”,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四个文明”一起抓,积极探索推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形成了全院动员、人人抓创建的工作格局,完成了文明创建的一个又一个目标任务,实现了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工作与检察业务建设互推互促、同步发展的“双赢”局面。(平顶山市石龙区委宣传部供稿 张杭)

责任编辑:朱宝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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