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呢?公交車上演“搜查大劇”

2018-04-13 17:15:25  來源:大河網  責編:趙瀅溪

【汽車-文字列表】手機呢?公交車上演“搜查大劇”

視頻截圖微博網友@夜與青燈供圖

  核心提示|一女孩手機丟失後,認為小偷上了公交。為幫女子尋回手機,和女孩一起的同事嘗試手機撥打和微信視頻等方法“偵查”,全車乘客保持安靜予以配合,並呼籲小偷主動交出。

  女孩報警後,大家又一起等候警察前來。蹊蹺的是,雖然車上隱約能聽見熟悉的聲音,但卻愣是揪不出小偷。最終,女孩隨警方離開,車上乘客繼續前行。此事暫未了,插曲卻已出。

  事發過程中,雖大部分乘客都積極配合,但也有急著趕車和上班的市民對全車人陪著抓賊的做法非常不滿,認為無辜的人一起陪著純粹是在浪費時間,耽誤大家上班和趕路。公交車上抓賊,無辜乘客到底應不應該一起陪等呢?有網友説,這是個問題!

  蹊蹺

  車上隱約能聽到熟悉的聲音但小偷到底在哪兒?

  昨天上午8點10分許,鄭州小雨,又逢上班高峰。鄭州14路公交車開行至商鼎路和徐莊街站時,乘客很多。車長劉憲鋒忙著疏導乘客,當疏導完畢後,車上乘客已滿滿噹噹。此時,車前門口有一20多歲的女孩稱手機丟失,認為小偷或是上了這輛公交。

  劉憲鋒一聽,將本就擁擠的車廂後門打開了,女孩和她的幾位同事分別從前後車門上了車。此時,女孩希望車內乘客能保持安靜,她用同事手機撥打她的手機。撥打後,沒找到。隨後,她同事又想起一招,即通過微信向她的手機發起聊天視頻。但連續三次嘗試,雖隱約能聽到熟悉的微信聲音,但仍舊聽不出來手機到底在哪兒。

  沒辦法,當車前行一站至商鼎路明理路時,女孩報了警。擔心小偷被放走,公交車長劉憲鋒立即將前後車門關閉,所有乘客一起原地不動,等警察前來。

  警察趕來後,全車乘客一一接受檢查,但最終,女孩丟失的手機還是未能找到。此時,經公交車長與警察協商,女孩隨警方離開進一步處理此事,其他乘客則繼續前行。

  昨天,大河報記者試圖聯繫失主,但當事的14路公交車長和目擊乘客均沒留其電話。據14路公交車所在公司相關負責人反饋,失主所丟手機是價值7000多元的蘋果7plus。

  目擊

  為幫女孩偵查丟失手機全車乘客兩度極其安靜地配合

  女孩公交車上尋找丟失手機的過程,被鄭州市民李先生全程目擊。

  李先生從丟手機女孩嘴裏得知,那名女孩是和幾名同事一起等14路公交,但前一趟14路車錯過了,便和同事一起準備打車,但被拒。在這趟公交來之前,她將手機放在了兜裏。當時女孩站在車前門和車長説手機丟失一事時,李先生剛好也去前門查看是否還能擠得上車。當車長將車後門打開後,李先生從後門也上了這趟公交。上車後,女孩及其一起的同事便開始“偵查”手機聲音。剛開始,全車乘客都很配合,兩度極其安靜地配合。

  其間,有熱心乘客呼籲小偷“若大膽將手機交出則不會怪你”,呼籲大家都留意身邊的手機聲音等。“剛開始的時候,大部分乘客確實都特別配合。”李先生説。

  插曲

  全車乘客因此耽誤近40分鐘有個別趕車乘客非常不滿

  起初為聽女孩説明情況,也為了幫助女孩,公交車在女孩上車的地方稍作耽擱,之後便前行了一段,但也行車緩慢。李先生説,當時看到這一幕,就有一名乘客提出:“不能因為一個人耽誤了大家的事。”後來,當“如果換做是你丟了手機,你咋辦?”這一反駁的聲音出來後,這名乘客便不再多説。

  公交開行一站後,為等警察前來,車乾脆停了下來。因這趟公交途經高鐵站,車上便又有幾名急著趕高鐵的外地乘客有些不耐煩地説:“坐個公交,咋就這麼慢?”還有一名本地急著上班的乘客直接衝失主説:“直接搜我身吧,搜完讓我先下車。”

  “警察來後,因暫無進展,車才繼續開行。”李先生説,而那時已是約40分鐘後的上午近9點,他趕到單位後,上班已遲到。還好,他説明情況後,單位沒説啥。

  律師

  法理上講為了公序良俗原則,其他乘客有適當程度內的容忍義務

  針對這件事中的小插曲,鄭州著名律師、法學博士任成宇説,遇到此類事件,公交車長作為承運人、代理人,有保障其運輸的乘客安全的義務,這種安全保障義務既包括人身方面,也包括財産方面。現在的手機一般都與銀行卡相連,一部手機就是價值大的財産。因此,車長為履行保護乘客財産安全義務,車長關閉車門,等待警方的做法是對的,是符合法律規定的。

  他認為,表面上看,其他乘客等待或許會給自身帶來一定的損失或會有些不公平,但人都是社會中人,其他每一個乘客今後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都有遇到此類遭遇的可能,當你成為那名“失主”的時候,其他社會中人,也就是其他乘客也會承擔同樣的協助義務。

  這類事情,雖然在《合同法》上並無明確規定,但其實是我國《民法》總則中公序良俗原則的延伸。民法法理上,民事行為中,民事活動參與人為了維護公序良俗原則,要在一定範圍內、適當程度上有容忍義務。這和盧梭的《契約論》所講道理是一樣的,“人,是社會中人。”

  爭議

  公交車上乘客物品被盜車上無辜乘客就該陪等?

  李先生説,當時他在車上也等得焦急,心想能否讓所有乘客都將手機舉起來,以便失主偵查辨認,這樣豈不更快查找?大家也能儘快繼續趕路。但他當時只是在心裏想了一下,也沒説出來。

  這件事,包括他在內的一些乘客認為很有爭議,再遇到這種事,難道全車乘客都要一起陪著等嗎?處理快了還好,處理慢了,全車無辜乘客豈不跟著浪費時間,這損失誰來彌補?公交公司在這方面,能否努力想出一些兩者利益都能照顧到的好辦法?

  對此,大河報記者也諮詢了鄭州公交方面的多名人員。鄭州公交相關負責人楊超群説,這種事之前確實也發生過,一般小偷偷乘客物品後,要麼擇機跳窗而逃,要麼扔掉財物伺機逃跑,很少有被堵在車廂內的。若小偷真像失主認為的那樣或真的就在車廂內,一般都會建議報警。這種情況下,為保證不放走小偷,車長都會關閉前後車門,等候警察前來處理。而遇到這種耽誤乘客時間的情況,車長會先給大家做好解釋,一般情況下乘客都會理解並配合。但如果真有乘客不滿,車長也會上報所在公交分公司或公交總公司,由公司相關人員做好解釋工作。

  這種事上,鄭州多名公交人員認為,乘客財物丟失,其他乘客一般都會換位思考,急被盜乘客所急。至於既能考慮被盜乘客利益,又能照顧到其他乘客利益的辦法,目前還真沒有太好的。□記者寧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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