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與創新:平衡點很重要

2017-06-22 11:21:50|來源:金融時報|編輯:許煬

  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之後,金融監管逐步回歸安全與效率並重,宏觀審慎監管的重要性成為共識。而對於如何實現安全與效率並重及如何有效平衡金融創新與風險防範,各國監管層仍在積極探索中。

  在6月21日召開的2017陸家嘴論壇上,來自監管層與金融機構的與會嘉賓就上述問題展開探討。

  中國人民銀行研究局局長徐忠認為,從國內來看,隨著中國經濟進入新常態,從流動性緊張到債市風險,局部風險不斷爆發,我國金融面臨的深層次風險,是“十三五”提出改革並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體系的金融框架的重要背景。

  那麼,怎樣的監管才是有效的?在他看來,首先,監管的目標應清晰明確。監管者往往承擔著發展和發展的雙重任務,短期內,監管和發展可能出現不一致,監管者會存在以發展為重、監管激勵不足的問題。其次,監管權責應該對等。金融監管是公共産品,但是監管者並不是毫無成本,而金融監管又存在尋租的機會。所以,監管體制要通過合理監管分工,嚴格問責懲戒等機制,將監管者的行為統一到金融監管整體目標上。從監管的分工上來看,如果分工出現權力與責任不匹配,就會導致監管者嚴重扭曲,往往權力濫用,有責無權的監管目標不能實現。第三,監管政策應公開透明。由於監管者容易受外部力量的影響,偏離公共利益的目標,監管政策的自由裁量權應與監管機構的獨立性相匹配,對於獨立性強、將消費者利益內化為自身目標的監管者,可以賦予更多權力,對於獨立性較弱的監管者,應當採取基於規則非相機性監管制度,增加監管透明度。

  近年來,中國金融體系創新加速,金融科技的發展對傳統金融業務的模式、流程、效率和監管方式帶來了深遠的影響。與會嘉賓認為,未來金融的創新主要是技術的創新,隨著互聯網技術不斷更新,監管面臨的挑戰也不斷加大。

  中國銀監會信託部主任鄧智毅具體談到,科技創新對於監管專業的能力形成挑戰,“監管者很可能很難快速配備相應專業的資源以及更新知識結構來識別潛在風險,從而影響監管有效性。”此外,風險監測和管控的難度也在增加,監管體系和秩序發生了根本變化。

  “所以,現在不僅出現了金融科技,也出現了監管科技這樣一個新的形態。”鄧智毅表示,這也從一個側面説明瞭傳統監管的手段已經不能適應金融行業的發展現狀。

  就這一話題,中國人民財産保險公司監事會主席王和也表示,如果認同“金融將從一個更制度化的平臺走向一個更技術化的平臺發展”,那麼,金融監管必然也要走向一種基於科技的監管。“我有一個觀點叫 ‘以技制技’,用技術制衡技術。”他強調,這個過程中,區塊鏈技術在強化監管方面應該能夠發揮更好的作用。“區塊鏈有一種協調集體跟個體關係的作用,不可抵賴,不可篡改,為我們強化監管和實現科技監管提供了一個技術實現的手段。”

  針對目前金融創新的監管,鄧智毅表示,嚴格説來,還沒有一套真正基於新金融科技風險基因制定的監管工具或監管政策。而徐忠則表示,次貸危機表明,沒有一個完善的制度,金融會脫離實體經濟走上盲目發展與擴張的道路。作為支持金融創新健康發展的重要制度,金融監管應該差異化對待不同形式的創新。同時,區分審慎監管和非審慎監管,對於非審慎監管的業務,如果是違反監管規定的所謂金融創新,就應該嚴格執行監管規定,進行取締。

  具體到互聯網金融領域,在場嘉賓認為,監管需要適應市場需求。“即便互聯網金融在中國出現了一些問題,但還是要看到正面的作用,包括低成本、高效率以及普惠。”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陸書春表示,金融本身就是有風險的,監管平衡的度在於風險可控,需要監管和市場的共同智慧探討平衡點。在探討金融科技發展的同時,監管科技要與金融科技的發展同步起來,要讓監管在未來做到有數據、有標準、有規則、有手段、有路徑。

  “適應市場需求”也體現在“保持警覺”。徐忠認為,對於明顯屬於規避監管或者監管套利的金融産品,監管者應該主動打擊;對於難以準確定位的金融創新,可以考慮借鑒國際監管方式,保持風險的警覺性,不能在問題出現之後才採取行動,要有預案。(記者 張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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