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發展快 法律護航需跟進

2017-06-26 09:04:37|來源:金融時報|編輯:許煬

  隨著金融科技在全球範圍內的快速發展,其在提升效率、降低成本等方面發揮的作用有目共睹。而新技術的迭代創新與深入應用,離不開公共政策的指引與推動。

  6月17日,金融科技發展與法律前沿國際論壇在北京舉行。本次論壇由清華大學法學院主辦,京東金融承辦,來自金融科技企業、業界專家學者等嘉賓共同探討金融科技發展與法律前沿的新趨勢與新思路,共論金融科技發展與法律體系等配套機制的建設。

  完善治理與配套機制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申衛星在致辭中表示,促進金融科技生態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不僅對實現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而且有利於促進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消費者福祉。

  中國互聯網協會副秘書長石現升表示,未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將會通過建立以客戶體驗為導向、以技術創新為驅動、以規範安全服務為優勢、以互聯網低成本擴張為手段的業務模式,並不斷拓展業務服務的智慧化、個性化、數字化締結關係的速度和深度。

  與會嘉賓肯定了中國金融科技的發展成就,同時也清醒地指出了其快速發展背後所隱藏的風險。中國支付清算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蔡洪波直言,金融科技的不當使用,可能為欺詐、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提供便利,金融科技帶來的風險和不確定性正不斷增加。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秘書長助理呂羅文強調,防控風險是金融科技從業者的必修課,行業應從維護國家金融安全的高度出發,凝聚政、産、學研多方力量,建立實用的金融科技安全保障體系和風險防控體系。

  Regtech興起

  京東金融總法律顧問劉志堅表示,金融科技生態體系不僅包含通過技術手段提供創新金融服務的金融科技公司、為金融業提供技術服務的科技公司和提供金融合規科技應對方案的監管科技公司,還包括傳統金融機構。

  “金融科技本質上是以科技驅動金融創新並實現金融轉型發展,形成了一個新的綠色金融産業。”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郭峰認為,從制度建設層面出發,在監管上要根本改變監管傳統産業的監管理念和邏輯,減少政府管制和干預的任意性與不可預期性。

  當下,新技術如何在監管領域的運用也是備受關注,監管科技(Regtech)也成為了又一行業“風口”。

  如何理解Regtech?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所長孫國峰將其定義為科技與監管的有機結合,其主要作用是利用技術幫助金融機構滿足監管合規要求。

  談及中國的Regtech應該如何發展,他表示,要完善金融監管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功能監管雙支柱,並致力金融數據標準化,其中監管機構應肩負整合Fintech行業金融數據的重任,制定Fintech行業監管規則、行業技術標準,規範市場進入和退出。

  亞洲金融合作協會秘書長楊再平認為,讓金融監管最大限度包容金融科技或是行業進一步長足發展的解決方案。要把金融科技納入監管者的視野,研究金融科技的特點和規律,並鼓勵已成熟技術在金融領域的使用推廣。

  讓法律為Fintech護航

  會上,京東金融研究院發佈了《2017金融科技報告:行業發展與法律前沿》報告。報告指出,從世界範圍來看,與金融科技相關的關鍵技術,主要包含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方面,從資本對技術的關注熱度來看,預計未來3至5年將轉向區塊鏈、智慧身份認證、人工智能應用等前沿技術。

  “金融科技的核心在於科技在金融領域的應用,隨著技術的迭代以及在金融領域不斷深入,業務模式、海量數據處理以及紛繁複雜的技術應用越來越需要相匹配的治理和配套機制,這需要包括無論是監管當局、科技企業還是學界在內的從業者和專家共同去研究和論證,推動金融科技法律環境不斷朝著有利於行業發展的方向前進。”京東金融副總裁馬驥説。

  新興金融業態的發展需要完善的法律制度護航。郭鋒指出,司法機關應提供司法政策、司法解釋、指導性案例等制度供給,為金融科技、互聯網企業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保護消費者利益,加大對互聯網企業的知識産權保護。除政府部門外,行業還需借力相關行業協會類組織的力量進行自律和監管。互聯網行業自身還要加強協調和自律,共同制定規則,加強公共産品供給。(記者 李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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