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風暴來襲 第三方支付迎大洗牌

2017-07-27 08:59:57|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許煬

  違規機構支付牌照被收回、支付巨頭收到監管罰單、支付牌照變相轉讓被嚴查……監管層對第三方支付領域的監管正在逐步升級。與此同時,備付金集中存管、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清算平臺等機制的建立也為支付行業構建了一張風險防控網。

  在“嚴監管”和“防風險”的監管基調下,仍有200余張存量牌照的第三方支付市場出現了洗牌和整合的跡象。業內人士表示,市場的繼續調整在所難免,沒有競爭力的支付機構被逐步淘汰之後,已經初露端倪的寡頭壟斷格局將更為凸顯。

  嚴監管

  “開罰單”與“收緊牌照”雙管齊下

  種種跡象表明,“嚴監管”和“防風險”已經成為近兩年來央行對支付行業尤其是第三方支付行業監管的主基調。

  中國人民銀行支付結算司副司長樊爽文最近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隨著市場競爭日趨激烈,不同支付服務市場主體因利益訴求不同,發展路徑出現分化,部分機構有章不循、無序競爭,破壞了行業秩序、影響了市場公平;同時,技術進步深刻影響著支付業務的發展,支付業務創新週期縮短,風險相伴而生,風險傳導方式日益複雜。在快速發展的進程中,支付服務行業在資金安全、客戶信息保護、支付系統建設等方面均暴露出了不同程度的風險。因此,2016年以來,人民銀行大力推進“強化支付監管、防範支付風險”,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大監管,狠抓落實,切實防範金融風險。

  “嚴監管”一方面體現在監管層對違規第三方支付機構處罰“毫不手軟”。今年5月,央行給財付通和支付寶兩大支付巨頭首次開出監管罰單,引發市場廣泛關注。處罰信息顯示,財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因未嚴格落實《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被處以人民幣3萬元罰款;支付寶(中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要求限期改正,並處以罰款人民幣3萬元。市場人士普遍認為,雖然3萬元的罰款金額看似不大,但其警示意味濃厚,也表明瞭監管層強化監管的決心和態度。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兩大巨頭之外,2016年至今,央行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已經開出多張罰單,部分罰單達到百萬級甚至千萬級。去年,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易寶支付開出罰款加沒收違法所得合計5295萬元的千萬級罰單。今年,易票聯支付有限公司由於違反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規定、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廣州分行處罰約533萬元。

  有媒體統計數據顯示,去年央行開出罰單超過30多張,處罰金額超過1億元人民幣。綜合來看,第三方支付機構被罰主要涉及違反備付金相關管理規定,比如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戶備付金,有些甚至出現挪用備付金的情況,導致失去運營資質。此外,部分支付機構違反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預付卡業務管理以及相關清算管理。

  “嚴監管”另一方面則體現在監管層對支付牌照的發放和續展更為審慎。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因存在大量違規挪用客戶備付金、造成資金鏈斷裂等嚴重問題于2015年8月24日被央行登出牌照,成為首個被登出第三方支付牌照的企業。

  今年6月26日,央行發佈第四批非銀支付機構牌照續展結果。相比去年前三批的續展情況,本次續展要求更加嚴格,監管力度明顯增強。違反客戶備付金管理相關規定、違反銀行卡收單管理規定、違反反洗錢規定以及在支付業務設施安全及風險監控方面存在重大缺陷等成為機構不被續展或登出的主要原因。

  樊爽文表示,截至2017年7月,人民銀行穩妥開展四批支付機構業務續展,共197家機構提交續展申請,人民銀行對10家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不予續展,在續展過程中對10家機構實現合併。合併完成後,持證機構總數將由271家調減至247家。

  出重拳

  支付牌照違規轉讓遭禁止

  從近年來第三方支付牌照發放情況來看,央行批設新牌照速度確實在逐年下降,2013年以後速度明顯下降,2015年3月之後就沒有批設新的第三方支付牌照。而2016年下半年,央行在對首批27家非銀行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進行續展時就明確表示,一段時期內原則上不再批設新機構,央行將重點做好對現有機構的規範引導和風險化解工作。

  隨著監管趨嚴,支付牌照的稀缺性也越來越凸顯,不少資本大佬通過並購來達到獲取支付牌照的目的。支付圈COO亓新剛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作為交易最後的一環,支付的地位舉足輕重。進軍支付行業成為很多互聯網巨頭企業戰略轉型的關鍵佈局。在無法獲批支付牌照的情況下,牌照並購成為很多大型企業佈局支付行業的唯一途徑。“比如,小米公司無緣支付牌照後,通過收購捷付睿通拿到第三方支付牌照;萬達集團也通過收購快錢拿下第三方支付牌照。被律師舉報‘無照經營’的美團大手筆砸下數十億收購了錢袋寶。”他舉例稱。據支付圈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支付牌照並購案例共有62例,並購價格在幾百萬元至幾十億元不等。

  收購價格相差如此懸殊取決於牌照本身的價值。“每一張《支付業務許可證》都對業務覆蓋範圍和業務類型做了具體的界定,持證企業必須在規定範圍之內開展業務。其業務覆蓋範圍明確了業務開展的地域範圍,有全國、多省市和單省市的;業務類型包括銀行卡收單、互聯網支付、行動電話支付、固定電話支付、預付卡發行與受理中的一項或多項。一個預付卡牌照的殼和綜合性牌照的殼價格就相差懸殊,而資本大佬收購標準更傾向於綜合性牌照。”亓新剛補充道。

  易觀支付分析師王蓬博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依靠收購支付公司的方式來獲取牌照的行為是監管部門允許的。支付牌照價格的抬升,實際上是基於市場對整個第三方支付行業的發展前景預期較好。“支付在整個社會經濟甚至商業流通中能發揮顯著的基礎性作用,巨頭們在此基礎上能獲得更多增值的收益,所以牌照的價值才會越漲越高。”王蓬博説。

  值得注意的是,在並購這樣的合法合規行為之外,一些機構則通過一些更為隱蔽的行為違規轉讓牌照,而這已經引發監管部門的高度關注。央行此前曾表示,對於倒買倒賣支付業務許可牌照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

  “支付牌照價格水漲船高,甚至有人説‘炒房不如炒牌照,一年翻十倍’。一些支付機構開始在未報備或者報備未批復的情況下通過擅自轉讓、變相轉讓甚至頻繁轉讓公司股權來達到牌照買賣的目的。”亓新剛坦言。

  在剛剛過去的第四批支付牌照續展中,樂富支付有限公司、北京交廣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北京中誠信和支付有限公司、安徽瑞祥資訊服務有限公司、長沙商聯電子商務有限公司5家企業支付牌照被收回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變相轉讓《支付業務許可證》。

  以樂富支付有限公司為例,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樂富公司多次違規變更主要出資人等重大事項,共有4次涉及主要出資人變更,5次涉及公司股東及股權結構變更,3次涉及公司董事變更,2次涉及公司董事長變更,1次涉及公司總經理變更,上述事項均未按規定報監管部門核準。其中,樂富公司通過4次違規變更主要出資人,最終變更控股股東,屬於變相轉讓《支付業務許可證》。

聲明:國際在線作為信息內容發佈平臺,頁面展示內容的目的在於傳播更多信息,不代表國際在線網站立場;國際在線不提供金融投資服務,所提供的內容不構成投資建議。如您瀏覽國際在線網站或通過國際在線進入第三方網站進行金融投資行為,由此産生的財務損失,國際在線不承擔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市場有風險,投資需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