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現金社會”應儘快糾偏

2017-08-09 09:01:48|來源:經濟參考報|編輯:許煬

  近年來,我國非現金支付發展速度明顯加快,已逐步形成了以銀行卡和票據為主體、以電子支付為發展方向的多樣化非現金支付體系。這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發展,便利了百姓生活。值得注意的是,近期少數支付機構力推“無現金社會”,其方向和行為都出現了偏差,應及時進行糾正,讓非現金支付更好地發揮積極作用。

  1988年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就明確提出“減少使用現金”。作為20世紀末支付領域重要成果之一,電子支付手段的出現帶來貨幣革命,尤其在我國,非銀行支付機構發展較快,促進了非現金支付比例大幅提升。但近期少數支付機構開展的“無現金社會”活動,出現了四個方面的偏差:

  一是未全面看待非現金支付。非現金支付的手段和工具包括銀行卡、電子銀行、票據以及各種互聯網支付等等。非銀行支付機構的産品和服務,是非現金支付的重要部分,但不是全部。而少數支付機構打著“無現金周”“無現金日”旗號,有意無意將“無現金”支付等同於自身的支付産品,誤導了消費者。

  二是“消滅現金”與現實不符。儘管現代支付方式發展迅速,但這並沒有導致現金持有量的下降,相反流通中現金需求量仍然較大。從現實看,當下還有不少人依賴現金支付。對於中老年人和農村地區,現金支付還將是重要的支付方式。在我國大部分地區,現金支付和非現金支付仍將長期並存。

  三是拒收現金違反法律法規。個別互聯網公司旗下的超市,只支持單一的支付機構産品,包括人民幣現金在內的其他支付方式都被排除在外,這已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如果更多商戶拒收人民幣,或對現金支付採取歧視手段,那麼這將影響人民幣的正常流通。

  四是容易出現妨礙公平競爭行為。為加快業務滲透,少數支付機構與地方政府聯手打造“無現金城市”。企業開展商業推廣活動無可厚非,但少數地方力推單一支付産品,不利於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形成。

  此外,從概念本身看,“無現金”這樣的提法是不嚴謹和不科學的。強調“無現金”,不但已經出現拒絕現金的行為,也容易讓普通老百姓誤以為現金會消失了。以是否使用現金為標準,通常可將支付分為現金支付和非現金支付。因此,下一步應該少用或不用“無現金”字眼,改用“非現金”支付。

  非現金支付涉及貨幣流通和支付清算體系建設等多個方面。依照相關法律,中國人民銀行不僅負責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還要制定全國支付體系發展規劃,統籌協調全國支付體系建設並負責支付清算系統正常運行。下一步,應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商業銀行、支付機構、清算組織等共同參與,進一步完善支付基礎設施,規範發展支付服務組織,健全社會信用體系,逐步提高非現金支付結算比例。這個過程中,地方政府要維護好公平公正的市場秩序,切不可越俎代庖。

  在我國,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多種支付結算方式將繼續共同存在。因此,在非現金支付體系建設過程中,一方面要肯定非現金支付的意義,加大支付結算知識普及,加強對各類支付結算方式的宣傳推廣,讓更多公眾了解各種非現金支付結算方式的特點;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公眾支付結算習慣,包括使用現金支付的習慣,由公眾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支付結算方式。(董希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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