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摸底互聯網平臺與交易所合作

2017-12-29 10:54:55|來源:北京商報|編輯:許煬

  地方交易所的整治仍在繼續。12月28日,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發佈的一則通知透露,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6月下發《關於對互聯網平臺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從事違法違規業務開展清理整頓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64號)後,又于近日下發了《關於排查轄區互聯網平臺與地方各類交易場所合作情況的通知》(整治辦函〔2017〕145號)。

  北京商報記者從地方金融局處求證到145號文件已下發。據了解,監管要求互聯網平臺對與地方各類交易場所違規合作業務開展自查自糾,填報與地方各類交易場所合作情況統計表,並於2018年1月3日前報送。統計的信息包括,是否仍與地方交易所開展合作,如有合作,需要列明合作的地方交易所名單、 交易所的註冊地以及合作的業務名稱等。

  事實上,從今年初開始,監管就開始整頓地方交易所,年中再次發文。今年6月下發的64號文件指出,一些互聯網平臺明知監管要求(包括交易場所不得將權益拆分發行、降低投資者門檻、變相突破200人私募上限等政策紅線),仍然與各類交易場所合作,將權益拆分面向不特定對象發行,或以“大拆小”、“團購”、“分期”等方式變相突破200人限制。

  在監管重拳整治後,互聯網平臺與交易所開展的違規業務得到整治,不過,仍有一些“擦邊球”的模式存在。一些互聯網金融平臺在交易所拆分資産,拆分後由交易所直接出售或者再回到互金平臺,由互金對外出售。一位不願具名的分析人士指出,金交所通道的作用就是洗白資産,把原來的大額債權放到金交所裏面去,金交所把資産打包之後再拆分,化做一個個資産包輸送回網貸平臺。經過拆分、打包後的資産信息不再明確,展示出來的是經過包裝後的“合規”資産,而網貸平臺則成為了為金交所代銷、導流的流量提供方。市場人士表示,這種資産打包之後再拆分的做法在網貸行業是公開的秘密。經過處理後,網貸平臺沒有突破限額監管,金交所也沒有突破200人的投資上限,是合規的。

  北京尋真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德怡認為,金交所把資産打包之後再拆分,化做一個個資産包輸送回有業務關聯的網貸平臺,這種交易模式在本質上仍然是突破監管規定的操作方式,是違規的。主管部門應當及時跟進這種業務動向,及時出臺相關的防範措施。( 北京商報記者 劉雙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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