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銷貨基防範流動性風險 T+0贖回金額受限

2018-06-04 09:28:49|來源:北京商報|編輯:許煬

  貨幣基金嚴監管成為今年的重頭戲,繼餘額寶轉出業務限額調整後不久,行業內醞釀許久的T+0貨幣基金“限額令”靴子落地。6月1日,證監會與央行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贖回相關服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從強化持牌經營、T+0贖回提現限額管理、贖回墊資行為等方面進行了規範。

  其中,《指導意見》最大的看點在於“對T+0贖回提現實施限額管理”的要求,根據新規要求,監管將單只基金單日贖回上限設定至1萬元,也就是説投資者贖回金額不足1萬元時,仍可以按照T+0服務實施贖回,但超過1萬元時,則需執行T+1贖回機制,在下一個交易日到賬,投資者按合同約定的正常贖回不受影響。

  在墊資機構資質方面,監管也予以規定。根據《指導意見》,除取得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商業銀行外,禁止其他機構或個人以任何方式為“T+0贖回提現”業務提供墊資。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提供以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直接進行支付的增值服務,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貨幣市場基金銷售業務,不得為“T+0贖回提現”業務提供墊資。  

  此外,《指導意見》也規範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銷售機構“T+0贖回提現”業務的宣傳推介和信息披露活動,同時指出,貨幣市場基金互聯網銷售過程中,需強化持牌經營要求,嚴禁非持牌機構開展基金銷售活動,嚴禁留存投資者基金銷售信息,嚴禁任何機構或個人挪用基金銷售結算資金,嚴禁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用於“T+0贖回提現”業務,嚴禁基金份額違規轉讓,嚴禁對基金實施歧視性、排他性、綁定性銷售。(北京商報記者 王晗 程維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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