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銷售保險監管在收緊

2018-07-27 09:46:11|來源:證券時報|編輯:許煬

  互聯網保險起步較晚,但發展飛速。互聯網保險銷售的業務邊界是什麼,線上線下業務的界限是什麼,正在成為行業和監管面臨的新問題。

  根據《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應由保險機構管理和負責。第三方網絡平臺經營開展上述保險業務的,應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

  但是這其中存在很多操作上的灰色地帶。互聯網的強滲透效應和互聯網保險創新加劇,不僅使得保險公司對既有政策的理解差異化加深,在實際監管過程中,也存在一致性問題。

  這樣的新問題不只在公眾號銷售中存在,在其他互聯網銷售方式中也存在。例如,在傳統業務下,監管已經有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其中,非常重要的一條是保險公司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開展業務,應當首先設立分公司。對取得了互聯網保險公司牌照的公司來説,可以不設分支機構,但限制條件是,開展的保險業務要“與互聯網交易直接相關”。該表述劃定了互聯網保險公司開展業務的邊界,但隨著互聯網業務的快速發展,“與互聯網交易直接相關”的邊界變得越來越難以認定。

  曾有地方保監局人士提出,互聯網保險公司委託區域性代理機構登錄其自營網絡平臺代理銷售保險産品,這種模式可以輕鬆地將線下渠道轉換為線上渠道,導致線上線下業務渠道邊界模糊。而且,其中還涉及監管統一性問題:傳統保險公司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時,是否也可以委託當地的區域性專業仲介機構或兼業代理機構拓展線下客戶後通過線上平臺出單,規避要先設立分公司的要求?

  不過近來,監管部門對恣意生長的互聯網保險的監管逐步深化和加強。7月4日,浙江保監局網站上公佈了兩張罰單,都與互聯網保險有關。(證券時報記者 鄧雄鷹 劉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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