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依法嚴懲“套路貸”

2019-05-16 11:13:19|來源:人民日報|編輯:于明彤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日前公佈了四起“套路貸”犯罪典型案例,48名被告人或上訴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至八個月。

  “套路貸”假借民間借貸之名,非法侵害群眾合法財産,而且伴隨有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等行為,社會危害性極大。在廣東,該類案件主要集中在廣州、深圳、江門、東莞等經濟發達、交易活躍和資金通融頻繁地區,呈現出犯罪隱蔽性強、犯罪組織化團夥化、偽造完整“證據鏈”等特徵。廣東法院不斷健全涉黑涉惡違法犯罪線索辦理機制,依託司法大數據,部分法院已經建立涉“套路貸”案件當事人檢索庫。對於涉“套路貸”違法犯罪線索,法院及時核查並移送公安機關處置,至今共審理涉“套路貸”刑事案件30起,涉案人數139人。(記者 賀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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