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有望擴容

2019-06-28 11:56:03|來源:經濟日報|編輯:陳晨

       我國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一枝獨大,第二支柱是“短板”,第三支柱還只是“幼苗”,與發達國家間的差距較大。更多金融産品被納入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可以讓投資者有更多選擇,也能提升全社會的養老財富管理意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日前發佈信息顯示,正在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政策文件,擬考慮採取賬戶制,並建立統一的信息管理服務平臺,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商業養老保險、基金等金融産品都可以成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産品。這被市場解讀為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産品“籃子”有望擴容。到底什麼是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擴容將給普通百姓帶來哪些影響?

       三方面變化值得期待

       2018年4月,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提出,對養老保險第三支柱進行有益探索。自2018年5月1日起,對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對試點地區個人通過個人商業養老資金賬戶購買符合規定的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支出,允許在一定標準內稅前扣除。

       在啟動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工作一年多以後,監管部門再次透露,正會同相關部門研究制定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政策文件,目前進展順利。

       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總經理胡立峰認為,從監管部門關於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表態看,格局更高,頂層設計更全面,考慮納入的金融産品更多。一是明確賬戶制。賬戶製成為養老金投資者財富管理的基石之一。二是平臺有望提升。根據監管部門信息,除2018年相關政策中考慮的中國銀保監會的中保信平臺與中國證監會的中登平臺之外,還將進一步明確國家層面的、統一的信息管理平臺。三是賬戶內豐富的養老金管理産品超出市場預期。過去,業內人士大多預期只有商業保險、公募基金等財富管理産品有資格納入養老金第三支柱“籃子”,但從此次監管部門表態看,“銀證保”三家都將有份,銀行提供銀行理財産品,證券提供基金産品,保險提供商業養老保險産品。

     “賬戶制是第三支柱的重要載體,專為個人養老投資而設。首先,賬戶與個人綁定,不隨投資者職業、空間等的轉換而發生轉移;第二是稅收優惠,只有通過該賬戶投資個人養老産品才能享受稅收遞延的優惠;第三是賬戶制並不針對特定的産品。在該賬戶下,投資者面對豐富的養老金管理産品,可根據年齡、風險偏好、稅收優惠等進行産品選擇,同時可以允許投資者進行産品間轉換,有利於增進投資者福利。”鵬華基金資産配置與基金投資部執行總經理焦文龍表示,從目前監管部門表態看,可能的制度設計一旦落地,有利於激發投資者個人養老投資的熱情,從海外個人養老金髮展的實踐來看,也都普遍採用類似方式。

       平安基金副總經理付強表示,中國個人稅延養老剛起步,不管是業務體量還是投資者數量,想要看到“爆炸式”的增長仍需時日。但建設養老第三支柱不論對國家、社會保障體系,還是個人養老品質來説都具有長遠價值。

       仍要注意保值增值

       目前我國第三支柱養老金在提高個人養老保障水準方面的作用還有很大發展潛力,三支柱之間的結構不平衡。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金維剛認為,我國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一枝獨大,第二支柱是“短板”,第三支柱還只是一棵“幼苗”。這與發達國家間的差距較大。同時,目前我國尚未制定有關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設計以及政策體系,僅在2017年出臺了有關個人投保商業養老保險的稅收遞延政策相關文件,在上海等地小範圍試點。我國應當從促進養老保障可持續的戰略高度推進第三支柱的建立與發展,對進入第三支柱投資領域的金融機構實行資格認證準入制度。

       中國人民大學教授董克用表示,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只有通過多支柱的養老金制度科學組合,實現政府、單位和個人的三方責任共擔,才能夠更好地分散風險,促進養老金體系的可持續性。

       為什麼要補齊個人養老保障“短板”?天弘基金副總經理兼首席經濟學家熊軍表示,養老資金管理的目的不是簡單地戰勝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而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例如,某人30年前存1萬元,這筆錢當時很“值錢”,相當於一個普通工人多年工資,存到銀行每年收益5.5%想著將來養老用。目前發現,這筆錢根本不夠用。換言之,把養老目標僅與CPI掛鉤仍有局限性。養老保險第三支柱是我國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和各類金融機構與專業投資機構的作用,服務於家庭和個人財富積累做好相關工作。

       中國工商銀行養老金業務部副總經理何亞平認為,資金保值增值是助推第三支柱個人養老金快速發展的動力引擎。在養老第三支柱落實資産保值增值的過程中,一方面,應在金融機構和産品選擇上實行開放政策,讓各類機構都可以參與第三支柱的養老金投資管理,將銀行存款、銀行理財、保險、基金、養老金産品等各類符合養老金屬性的金融産品納入第三支柱投資標的,為資金的保值增值提供基礎和保障。另一方面,通過準入制度、過程監控、過程監督有效防範第三支柱養老金投資風險,維護廣大參保人的利益。

       做好投資者教育

       個人養老金管理就沒有風險嗎?當然有。華夏基金總經理李一梅表示,面對國民養老意識喚醒、長期投資理念樹立、制度性激勵等挑戰,各類養老財富管理機構應轉變投資者剛性兌付傳統理念,轉變投資者對於養老不太關心的現狀,而投資人要真正接受長期投資理念,未來稅優政策能否産生真正的刺激力量需要各方共同努力。

       賬戶制、提昇平臺以及豐富的養老財富管理産品,有望較好地解決這些挑戰。中國基金業協會副會長鐘蓉薩認為,信息平臺可全程記錄整個養老金繳費、投資、領取過程,以個人身份證為識別,匯總、歸集好每個人一生中在各服務機構的全部記錄,既方便老百姓查詢個人信息,又要通過系統對接核報稅務機關,方便老百姓報稅抵稅,併為監管部門提供信息監測、風險監控等服務。

       未來,公募基金、商業保險、銀行理財等多種財富管理産品將同臺競技,究竟誰能技高一籌?多位負責養老産品的基金經理表示,更多金融産品被納入養老保險第三支柱可以讓投資者有更多選擇,也能提升全社會的養老財富管理意識。但提高投資收益的核心在於權益投資能力,這一點公募基金具備多年累積的優勢。

       民生加銀基金副總經理、民生加銀康寧穩健養老FOF基金經理于善輝認為,養老資金特別需要長期積累。從具體投向、投資方式以及投資收益方面,公募基金長久以來累積的專業性、規範性和高度透明的運作方式更切合普通投資者自我建立養老保險第三支柱的需求。(記者 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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