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監管出新政

2020-01-13 09:48:41|來源:國際商報|責編:馮實

  “原出口申報數據無異常”“退貨信息無異常”“物流信息無異常”……1月5日,在黃埔海關下屬沙田海關跨境電商監管作業現場,海關關員接受菜鳥國際174票、總價值14169.31元人民幣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退貨商品申報,結合機檢和人工查驗後,該批商品查驗無異常後海關准予通關放行。

  這是2020年1月3日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正式啟動以來,全國首批成功退運進境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也標誌著跨境電商出口退貨通道被成功打通。

  作為送給國內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一份特殊的“新年禮物”,跨境電商出口退貨海關監管業務的開展意味著今後海關將對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等模式的出口商品開展退貨監管,著力解決跨境電商出口商品“退貨難”問題。

  近年來,跨境電商作為伴隨互聯網技術蓬勃發展的新興業態,備受關注。企業通過跨境電子商務平臺向境外銷售國産商品的規模逐年擴大,行業發展態勢喜人。不過,隨著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不斷發展,一些制約因素也逐步浮現,退貨渠道不暢就是其中之一。

  根據海關前期開展企業調研情況顯示,跨境電商出口包裹退貨比例約為5%,其中服裝等部分品類商品退貨比例達10%以上。國內電商企業出口海外倉再進行線上銷售的電商商品存在因滯銷、消費者退貨等原因的退貨需求。一般情況下,跨境電商出口企業在綜合考慮商品價值、退運物流成本、入境稅收成本等因素後,往往選擇境外打折處理等方式處理跨境電商出口滯銷商品,但這樣做無形中增加了企業運營成本,影響企業擴大出口的動力,制約企業發展。

  為解決跨境電商出口企業的後顧之憂,全力支持企業“賣全球”,促進跨境電商健康快速發展,口岸部門優化監管制度,建立了高效、安全、便捷的退貨通道,助力出口企業解決“痛點”問題,讓跨境電商商品出得去、退得回。

  據介紹,對於需退運回國的跨境電商包裹出口、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商出口、跨境電商出口海外倉的商品,經海關審核為原出口商品1年內退回的,可以復運進境,其中跨境電商包裹出口商品可單獨運回也可批量運回。

  對於跨境電商出口商品不退回國內市場僅需退回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企業按照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管理規定辦理進境入區手續,可按規定在區內對退貨商品以保稅狀態進行倉儲、維修、分揀打包、加貼標簽及運單等整理並復運出境。當然,申請退貨的企業應當已在海關開展跨境電商出口業務,並建立企業退貨商品流程監控體系,向海關開放生産作業系統,承擔退貨商品必須為原出口商品的主體責任。有跨境電商出口退貨需求的企業也可以聯繫主管地口岸了解相關情況。

  菜鳥國際關務總經理李雅萍告訴記者,出口退運物流能否順利開展是影響跨境電商出口可持續發展的關鍵問題,出口電商退貨申報模式政策落地可以使菜鳥網絡的正向物流和逆向物流形成完整閉環,有力保障消費者“放心買”,商家“放心賣”,更可以消除海外消費者購物不能退貨的隱憂,培育“無憂購、無憂退”,提升消費者購物體驗,提高消費者加購轉化率。同時,也有利於出口電商企業進一步拓展海外市場,提升跨境電商這一新興業態的市場競爭力。(國際商報記者 劉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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